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VII.当内在人被改造时,内在人和外在人之间就会产生争战或冲突;
然后获胜的那一方会掌控或统治对方
596.那时,一场争战或冲突就会产生,因为内在人通过真理被改造;这些真理使他看到什么是邪恶和虚假,这些邪恶和虚假仍留在外在人或属世人中。因此,不和谐首先出现在上面的新意愿和下面的旧意愿之间;这种不和谐因在两种意愿之间,故也在它们各自的快乐之间。因为众所周知,肉体反对灵,灵反对肉体;肉体及其欲望必须先被征服,然后灵才能行动,人才能变新(加拉太书5:16-17, 24-25; 彼得前书2:11)。两种意愿的这种不和谐出现后,一场争战或冲突就产生了;这种争战或冲突被称为属灵的试探。属灵的试探或冲突不是发生在良善和邪恶之间,而是发生在良善的真理和邪恶的虚假之间。因为良善不能凭自己争战,而是通过真理争战;邪恶也不能凭自己争战,而是通过自己的虚假争战;就像意愿不能凭自己争战,而是通过它的真理所住的理解力争战一样。
人只感觉这种争战或冲突在自己里面,就像良心的悔恨或痛苦;然而,在人里面争战的,是主和魔鬼(即地狱),他们在争夺对他的统治权,或决定谁将拥有他。魔鬼或地狱攻击人,唤起他的邪恶,而主保护他,唤起他的良善。尽管这种争战或冲突发生在灵界,但它仍在人里面发生在良善的真理和他里面邪恶的虚假之间。因此,人必须完全貌似凭自己争战,因为他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既可以为主行动,也可以为魔鬼行动;他若继续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就是为主行动;他若继续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就是为魔鬼行动。由此可知,无论哪一方获胜,无论是内在人还是外在人,都会掌控或统治对方。它们就像两支敌对势力在争夺谁将成为对方王国的主人;获胜者将占领王国,并使它的所有居民都服从他自己或他的权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内在人若获胜,就会获得控制权或统治权,并征服外在人的一切邪恶,然后重生继续进行;但外在人若获胜,就会获得控制权或统治权,并驱散内在人的一切良善,重生就停止了,或说重生的一切可能性都被摧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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