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真实的基督教 #473

473.但人凭理性之

473.但人凭理性之光不会明白这一切,因为这光被谬误遮蔽,这些谬误是由于人相信身体的外在感官所感知到的表象而产生的。人只会感觉他凭自己的生命存活,这是因为工具觉得原理是它自己的,以至于无法区分原理和工具。根据学术界众所周知的理论,主因(principal cause)和工具因(instrumental cause)作为一个因素起作用。主因是生命,工具因是人的心智。表面上看,动物似乎也拥有被造的生命在里面,但这同样是一个谬论;因为动物只是接受光和热的被造器官,这光和热既有尘世的,同时也有灵界的。每个物种都是某种属世之爱所取的形式,间接接受从灵界经由天堂和地狱而来的光和热;驯良的动物经由天堂接受,凶猛的动物经由地狱接受。唯独人直接从主接受光和热,也就是智慧和爱。这就是人和动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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