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45.从对神性之爱的本质的描述中可以看到魔鬼之爱的本质;通过对比,这爱变得显而易见。魔鬼之爱就是自我之爱。它虽被称为爱,但就本身而言,它却是仇恨;因为它不爱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它也不想为了让其他人受益而与他们结合,只想为了让自己受益而与他们结合。它从至内层就不断努力统治所有人,拥有所有人的财物,最终被崇拜为神。这就是为何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不承认神,而是承认那些权力超越其他人的人为神;因此,他们按照权力范围来承认或敬拜高低或大小不等的神。由于那里的每个人心里都有这种统治欲,所以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神充满仇恨,并且后者反过来又对那些在他统治下的人充满仇恨,视他们为卑贱的奴隶;只要他们敬拜他,他就会客气地跟他们说话,但对其他所有人却大发雷霆,也从内在或从心里对自己的附庸或追随者大发雷霆。因为自我之爱与强盗的爱一样;他们在劫掠时,会彼此亲吻,但后来却燃烧着杀害同伙,以占有一切掠夺物的渴望。在地狱,就是这爱掌权的地方,它使其欲望从远处看,就像各种野兽,有些人就像狐狸和豹子,有些人像狼和虎,有些人像鳄鱼和毒蛇;它使沙漠,就是那里居住的地方,只由成堆的石头或贫瘠的沙砾构成,到处都是沼泽,里面有呱呱叫的青蛙;它使悲伤的鸟儿在他们的小屋上盘旋和尖叫。这就是圣言的先知书提到的“猫头鹰或鸱鸮”、“沙漠的野兽或猛兽(tziim)”、“海岛的野兽或豺(ijim)”,那里论述了来自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以赛亚书13:21; 耶利米书50:39; 诗篇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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