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447.死后,爱的友谊是有害的,这可从天堂与地狱的情形,以及与它们相关的人之灵的情形得以证实。天堂的情形是:天堂被划分为无数社群,这些社群根据喜爱良善的所有不同情感而各异。而另一方面,地狱同样根据喜爱邪恶的所有不同情感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死后,人就是一个灵,会立刻被分配到与其在世时的生命相一致的社群中,这就是他的主导爱所在之处。若他的爱以爱神爱邻为主,该社群就是天堂社群;若以我欲和物欲为主,则是地狱社群。一进入灵界,也就是死后尸体被送进坟墓之后,人会花一些时间为他所判归的社群做准备。准备的过程是通过弃绝与他的主导爱不相协调的爱完成的。因此,人与人、朋友与朋友、领主与手下、父母与子女、兄弟与兄弟,都要彼此分离。其中每一个都要被带入内在性情与自己类似的人当中,他要与他们过一种和谐的生活,一种真正属他自己的生活,直到永远。不过,在准备的最初阶段,他们如在世时那样见面,友好交谈;但渐渐地就不知不觉疏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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