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222.(6)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在其荣耀中的圣言。论到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的主,我们读到:
祂的脸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有摩西、以利亚显现,同祂说话;有一朵光明的云彩遮盖门徒,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1-5)
我被告知,那时,主代表圣言。祂的“明亮如日头的脸”代表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洁白如光的衣裳”代表祂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摩西和以利亚”代表历史和预言的圣言,摩西代表通过他所写的圣言和总体上的历史圣言,以利亚代表整个预言圣言;“遮盖门徒的光明云彩”代表字义上的圣言;因此,就听见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祂。”因为来自天堂的一切宣告或答复只通过诸如在圣言字义中的那种最外层或终端作出;主在完全中作出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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