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8043.“就是凡打开子宫的”表凡源于仁的。这从“凡打开子宫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凡打开子宫的”是指凡直接从某个已重生的人那里生出的,因而是指凡源于仁的,正如刚才所述(8042节)。因为当一个人重新被孕育时,可以说他再次进入子宫;当一个人重新出生时,可以说他再次从子宫里出来。不过,这一次在子宫孕育并从子宫出生的,不是作为一个人的人,而是仁之信。这信构成人的属灵层,或说赋予此人一种属灵品格;因此,可以说它重塑了这个人自己,因为现在他的生命源于它,或由它所生。由此可见“凡打开子宫的”在内义上是什么意思。唯独处于属灵观念的天使不以其它任何方式来理解这个词。至于“子宫或母胎”,以及“在子宫或母胎里”、“从子宫或母胎里出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3293e, 3294, 3967, 4904, 4918, 4931, 5052, 5054, 6433节)。
由于“子宫或母胎”表示这些事物,所以主被称为“从母胎造就者”,也就是使人重生者(Regenerator),如以赛亚书:
造作你,又从母胎造就你,并要帮助你的耶和华如此说:我的仆人雅各、我所拣选的耶书仑哪,不要害怕!因为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将河浇灌干旱之地;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种,将我的福浇灌你的子孙。(以赛亚书44:2, 3)
主之所以被称为“从母胎或子宫造作和造就的”,是因为祂使人重生,把他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由于重生通过真理和良善实现,所以经上说祂“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将祂的灵浇灌他的种”;因为“水”表示信之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5668, 7307节),“灵”表示仁之良善。约翰福音中的“水和灵”所表相同:
耶稣对尼哥底母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尼哥底母对祂说,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胎生出来吗?耶稣回答,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吗?(约翰福音3:3-6, 10)
在以赛亚书的其它经文中,主也被称为“从母胎或子宫造就的”:
从母胎造就你的救赎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4:24);
“诸天和大地”在一般意义上表示内在和外在的教会(82, 1411, 1733, 1850, 3355, 4535节),在具体意义上表示在重生之人那里的教会的内在和外在方面;“铺张”和“铺开”表示用神性大能造作或创造(7673节)。这就是为何主作为那使人重生的而被称为“造作者”和“创造者”,重生被称为“一个新造”。
“母胎或子宫”以同样的方式用在以赛亚书中:
雅各家、以色列家一切余剩的要听我言,你们自出母腹,就蒙保抱;自从出母胎,便蒙怀搋。(以赛亚书46:3)
诗篇:
主耶和华啊,我从出母胎被你扶持,把我从母腹中领出来的就是你;我必常常赞美你!(诗篇71:6)
由此可见“凡打开子宫的”,因而“头生的”在内义上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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