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5259.“法老告诉约瑟”表由属世层来表达,但属于属灵层的属天层的思维。这从前面所述(5251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在那里,经上说的是“法老对约瑟说”,而此处经上说“法老告诉约瑟”;因为“说”(saying)表示感知,而“告诉”(speaking)表示思维(参看2271, 2287, 2619节)。“法老告诉约瑟”之所以表示由属世层来表达,但属于属灵层的属天层的思维,而不是反过来,是因为当思维在外层事物中运转时,这种思维的源头其实并不在那里,而是在内层事物中;或也可说,当思维在低层事物中运转时,其源头只是高层事物。即便如此,当属于内层事物或高层事物的思维在外层事物或低层事物中运转时,外层或低层本身看上去似乎是在它里面运转的思维的源头。然而,这是一个错觉。这就像一个人看见镜子里的某个物体,却不知道有一面镜子在那里,反以为物体就在它如此出现的地方;而事实上,它并不在那里。
由于属灵层的属天层是内层或高层,而属世层是外层或低层,所以“法老告诉约瑟”在内义上表示由属世层来表达,但属于属灵层的属天层的思维。简言之,在下面的事物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它所拥有的能力皆来自高层事物;由此明显可知,一切事物皆来自至高者,也就是神性;或也可说,至高者,即神性是一切事物的源头。因此,从人的理解力发出的思维,以及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活动,其源头就是至高者,或神性。然而,他思想谬念、行为邪恶是由于他烙印在自己身上的形式;他思想正念、行为良善则由于他从主所接受的形式。因为众所周知,同一种力量和能量照着居间和最外在部分的结构而产生不同的运动;因此,在人里面,来自神性的生命照着存在于那里的形式产生不同的思维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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