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4875.“你的带子”表通过真理,也就是同意的信物。这从“带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带子”是指真理。“带子”之所以表示真理,是因为它是与衣服有关的事物之一,而衣服一般表示真理;因为正如衣服包裹身体,真理包裹良善(参看297, 2132, 2576, 4545, 4763节)。因此,在古人当中,凡他们穿的衣服都表示某种特定和具体的真理。所以,上衣(tunic)具有一种含义,外衣(斗篷)具有另一种含义,最外面的衣服(宽袍)又具有一种含义;头上的包裹物,如头巾和冠冕,也具有一种含义;腿和脚的包裹物,如裤子和袜子,又具有一种含义等等。但“带子”表示最外在或最低层的真理,因为它是由缠在一起的线制成的,以此表示这种真理的最终界线。摩西五经中的“带子”也表示这种真理:
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没有盖上盖、没有封上带子的,也是不洁净。(民数记19:15)
这表示若没有一个外在界限,任何事物都不可存在;因为凡没有一个外在界限之物都是“敞口”的。此外,最外层的真理充当内层真理的外在界限和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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