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属天的奥秘 #2425

2425.“我不能逃

2425.“我不能逃到山上去”表示对他能拥有仁之良善,也就是出于那良善思考和行事的怀疑。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和仁(参看795, 1430节)。
至于这种怀疑,情况是这样:对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来说,对良善的情感就在他们对真理的情感里面。但对良善的这种情感如此模糊、微弱,以至于他们感知不到它,因此不知道对良善的情感是什么、真正的仁爱是什么。他们的确以为自己知道,但却是从真理,因而从记忆知识,而不是从良善本身知道的。尽管如此,只要明白这是真理,他们仍实行仁之良善,不是为了由此获得什么回报,而是出于顺服。他们允许主通过在他们看来是真理的真理把他们从对良善的模糊或黑暗中领出来。例如,他们不知道邻舍是什么,于是就向他们以之为邻舍的每个人行善,尤其向穷人行善,因为这些人由于缺乏世俗的财富而自称穷人;向孤儿寡妇行善,因为他们就是被如此称呼的;向外人行善,因为他们的确是外人;对其他人也是如此。只要不知道穷人、孤儿、寡妇、外人和其他人分别表示什么,他们就会这样做。然而,如前所述,他们对良善的模糊情感就潜藏在他们对表面真理的情感里面,而主便通过对良善的这种情感引导他们去做这些事。因此,他们同时拥有良善在自己内层里面;天使便在这良善里面与他们同在,并在那里以触动这些人内心的真理的表象为乐。
但那些处于仁之良善,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会以区别对待的方式去做这一切事。他们住在光中,而真理之光只来自良善,没有其它源头,因为主通过良善流入。这些人不会仅仅因为他们被称为穷人、孤儿、寡妇和外人就向他们行善,因为他们知道,善人,无论穷富,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是邻舍。由于善人会向其他人行善,所以这些人越向善人行善,就越通过他们而向其他人行善。他们还知道如何区分不同种类的良善,从而区分不同种类的善人。他们称集体利益本身为他们更高等的邻舍,因为它关注更多人的利益。他们承认主在地上的国,也就是教会,是还要更高等的邻舍,要向它行仁爱;而主在天上的国本身甚至比这更高等。但那些把主摆在所有只崇敬主、爱祂胜过一切的人之上的人会从主获得各等邻舍,因为就至高意义而言,唯有主是邻舍。一切良善都是邻舍,只要这良善来自主。
然而,那些朝相反方向去看的人则从自己获得各等邻舍,只承认那些偏袒他们并为他们服务的人为邻舍。他们称这些人,而非其他人为他们的弟兄和朋友,所以他们的区分取决于这个人与他们联系的紧密程度。这一切表明邻舍是什么,即:每个人都照着支配他的爱而成为邻舍;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就是真正的邻舍,只是具有各种各样的区别。因此,他们每个人里面的良善本身才是决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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