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8.(10)爱或意愿将智慧或理解力引入它家里的一切事物中。我们所说的爱或意愿的家是指就心智的一切而言的整个人;由于这些对应于身体的一切,如前所示,所以我们所说的家也指就被称为肢体、器官和内脏的身体的一切而言的整个人。肺被引入这一切的方式,和理解力被引入心智的一切的方式是一样的,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402节);爱或意愿也在其人类形式,也就是它的家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智慧或理解力联合行动(403节)。从上述内容明显可知,整个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都通过从肋骨、脊椎、胸骨、横隔膜和悬浮在它们上面的腹膜发出的韧带如此相连,以致它们被肺呼吸牵引并带入类似的交替运动中。
从解剖学的研究可以看出,肺的交替运动还进入内脏最深处;因为上述韧带附着在包裹内脏的表皮或鞘上,这些表皮或鞘通过延伸甚至进入内脏的最内在部分,动脉和静脉也通过它们的分支进入。由此可见,在身体的每一个组成部分中,肺呼吸都完全与心脏结合。为使结合在方方面面都是完全的,心脏本身甚至也参与肺运动;因为它位于肺腔之中,通过心房(和右心室)与肺腔相连,并停靠在横隔膜上,因此它的动脉也参与了肺运动。此外,胃通过食管和气管的连接而与肺有类似的连接。举这些解剖学实例是为了说明,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的结合是何性质,合在一起的这两者与心智的一切是如何结合的;属灵的结合和身体的结合是一样的。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表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为天地之神,以及十诫是人必须照之生活的生活戒律的承认而得胜。“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参看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6,16节),特别在于这二者: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490,506节);由于这个原因,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利未记16:13;那鸿书17:4;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陷入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使主的十架受难成为他们的首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谴罚转到自己身上,令父满意,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凭此战完全征服地狱,并完全荣耀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现代教条所说的十字架受难。“羔羊的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就是圣言;并且由于祂就是圣言,故其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其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肉或身体。以下教导会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晰:每个人不就是他自己的良善和他自己的真理吗?并且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认知或理解力,故每个人就是他自己的意愿和他自己的认知或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二者吗?不过,主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二者也就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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