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8.(10)爱或意愿将智慧或理解力引入它家里的一切事物中。我们所说的爱或意愿的家是指就心智的一切而言的整个人;由于这些对应于身体的一切,如前所示,所以我们所说的家也指就被称为肢体、器官和内脏的身体的一切而言的整个人。肺被引入这一切的方式,和理解力被引入心智的一切的方式是一样的,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402节);爱或意愿也在其人类形式,也就是它的家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智慧或理解力联合行动(403节)。从上述内容明显可知,整个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都通过从肋骨、脊椎、胸骨、横隔膜和悬浮在它们上面的腹膜发出的韧带如此相连,以致它们被肺呼吸牵引并带入类似的交替运动中。
从解剖学的研究可以看出,肺的交替运动还进入内脏最深处;因为上述韧带附着在包裹内脏的表皮或鞘上,这些表皮或鞘通过延伸甚至进入内脏的最内在部分,动脉和静脉也通过它们的分支进入。由此可见,在身体的每一个组成部分中,肺呼吸都完全与心脏结合。为使结合在方方面面都是完全的,心脏本身甚至也参与肺运动;因为它位于肺腔之中,通过心房(和右心室)与肺腔相连,并停靠在横隔膜上,因此它的动脉也参与了肺运动。此外,胃通过食管和气管的连接而与肺有类似的连接。举这些解剖学实例是为了说明,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的结合是何性质,合在一起的这两者与心智的一切是如何结合的;属灵的结合和身体的结合是一样的。
95.(5)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如今的基督教会都声称并相信,唯独主通过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通过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不过,他们认为十字架受难本身就是救赎行为,然而,那并非救赎行为,而是荣耀其人性的行为(这是关于救赎的114-137节所论述的主题)。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祂在灵界所执行的最后审判。那时,祂将恶者与善者、山羊与绵羊分开,将那些与龙的兽沆瀣一气的人(启示录13章)逐出天堂。祂通过配得者组建了一个新天堂,通过不配者组建了一个新地狱,并逐步将各处的一切事物归回秩序,而且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因为公义就在于照神性秩序做一切事,并使一切脱离秩序的事物得以恢复。神性秩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含义:
我理当这样尽神诸般的义。(马太福音3:15)
在旧约中还有这些经文: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治理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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