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954.“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是明亮的晨星”表祂就是那曾生在世上,当时是光,并将以出现在祂的新教会,也就圣耶路撒冷面前的新光到来的主自己。“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表示祂就是那曾生在世上的主自己,因而是在其中神性人身中的主;祂由此被称为“大卫的根和后裔”,还被称为“大卫的苗裔”(耶利米书23:5; 33:15),以及“从耶西的树墩子所发的一条,从他根生的枝子”(以赛亚书11:1,2)。“明亮的晨星”表示当时祂是光,并且祂将以出现在祂的新教会,也就圣耶路撒冷面前的新光到来。祂因是以光降世而被称为“明亮的星”,因此,祂同样被称为“星”,以及“光”;称为“星”(民数记24:17),称为“光”(约翰福音1:4-12; 3:19, 21; 9:5; 12:35-36, 46;马太福音4:16;路加福音2:30-32;以赛亚书9:2; 49:6)。祂因出现在来自祂的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面前的光而被称为“晨星”;“星”表示来自主的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和聪明;“早晨”或“黎明”表示祂的到来,然后便是新教会(参看1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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