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825.启19:13.“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表暴行已施加于其上的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文字上的圣言。衣服表示包裹良善的真理(166, 212,328节);当论及圣言时,衣服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因为文字就像一件衣服,它的属灵和属天意义就被包裹在其中。“血”表示施加在主的神性和圣言上的暴行(327, 684节)。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血”表示主在圣言的神性真理(379, 653节);所以,“流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 “神之道或圣言”在此表示字义上的圣言;事实上,暴行施加于字义上的圣言,而非灵义上的圣言,因为灵义尚不为人知;灵义若被人知,也会遭受暴行。因此,在完成最后审判,主要建立新教会之前,灵义不会被揭开。如今,除了从主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外,这灵义不会向任何人揭示;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6节)。
暴行已经施加在主的神性和圣言上,这一事实从天主教和唯信的改革宗或新教很明显地看出来。天主教坚持认为,主的人身并非神性,所以他们便将主的一切转到自己那里;还坚持认为,圣言的解释权唯独属于他们;然而,他们的解释处处违背圣言的神性真理,这在前一章的解读中已经说明。由此明显可知,这个宗教已经向圣言施暴。改革宗或新教同样以唯信向圣言施暴。该宗教也没有将主的人身视为神性,并且还将神学建立在对保罗一句话的错解上;因此,它无视主所教导关于爱与仁,以及好行为或善行的一切;然而,它们如此显著,以致只要有眼睛,谁都能看到。
犹太人对圣言所行的也一样。他们的宗教是这样:圣言只是为他们,而非其他人所写的,因而其中所指的并非其他人;还有,将要到来的弥赛亚会把他们提到在全世界所有人之上;他们以此和许多其它事歪曲并玷污圣言的一切事物。这就是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这从以东来,身穿波斯拉华丽衣服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并且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以赛亚书63:1-3)
此处“服装或衣裳”也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以东”表示红色,在表示因血而发红。由此明显可知,“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表示暴行已施加于其上的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文字上的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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