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526.“你的仆人众先知和众圣徒得赏赐的时候也到了”表赐给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和照之生活之人的永生的幸福。稍后将看到,“赏赐”表示永生的幸福;“众先知”表示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8,133节);“众圣徒”表示那些照之生活的人(173节)。此处“赏赐”表示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与情感的快乐与愉悦所产生的永生的幸福;因为一切爱之情感都伴随着快乐和愉悦,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之情感具有诸如天上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快乐和愉悦;人的一切情感死后都会延续。原因在于,情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因此死后,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在世上的主导爱;对真理与良善的主导爱就在那些热爱圣言的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身上。在以下经文中,“赏赐”无非表示良善的快乐和真理的愉悦:
看哪,主耶和华大有能力地降临,祂的赏赐在祂那里。(以赛亚书40:10 ; 62:11)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启示录22:12)
我当得的理必在耶和华那里,我的赏赐必在我神那里。(以赛亚书49:4)
我耶和华喜爱公平,我要凭行为赏赐他们。(以赛亚书61:8)
行善绝不期望什么,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路加福音6:35)
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31:15-17;马太福音2:18;5:2-12;10:41-42;马可福音9:41;路加福音6:22-23;14:12-14;约翰福音4: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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