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314.启6:6.“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似乎有声音说”表主对圣言的神性保护。“四个活物”或基路伯表示从初至终的圣言,以及保护,免得它的内层真理与良善遭到侵犯(参看239节);由于这些保护来自主,所以约翰所听见的声音在四个活物中间。“在四个活物中间”表示圣言的内在灵义,这灵义正是主所保护的。所表示的是保护,这一点从下面的话明显看出来:
一钱银子买一升麦子,一钱银子买三升大麦,油和酒不可糟蹋。(启示录6:6)
之所以用它来表示,是因为良善与真理的估价如此之小,以至于什么也不是,故必须规定内藏于圣言的神圣良善与真理不可遭到侵犯和亵渎;主以这种方式如此规定,是叫他们最终不知道任何良善,并由此不知道任何真理,只知道邪恶与虚假。事实上,只有知道良善与真理的人才能侵犯,甚至亵渎它们,而不知道的人则不能。这就是圣治保护圣言的运作,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21-233,257末尾,258开头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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