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236.“有闪电、雷轰、声音从宝座中发出”表从主而来的启示、觉知和教导。“闪电”因炫目的闪光而表示启示,“雷轰”因震耳的响声而表示觉知;当这二者表示启示和觉知时,“声音”就表示教导。三者之所以“从宝座中”发出,是因为它们从人子,或主的圣言发出,一切启示、觉知、教导皆从主经由圣言而来。在圣言其它地方,“闪电、雷轰、声音”具有相同的含义,如以下经文:
你曾用你的膀臂赎了你的民;天空发出响声;雷声响彻世界;闪电照亮世界。(诗篇 77:15, 17-18)
耶和华的闪电光照世界。(诗篇97:4)
你在急难中呼求我,我就搭救你。我在雷的隐密处应允你。(诗篇81:7)
我听见一大群人的声音,像大雷的声音,说,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神,全能者取了这国了。(启示录19:6)
正因“闪电、雷轰、声音”表示启示、觉知和教导,故当耶和华降临西乃山,颁布律法时,有雷轰和角声(出埃及记19:16)。并且当有声音从天上传给主时,这声音听上去像“打雷”(约翰福音12:28-29)。由于雅各和约翰代表仁爱及其行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觉知皆出于此,故主给他们“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马可福音3:17)。由此明显可知,在启示录的以下经文中,“闪电、雷轰、声音”所表相同:
我从四活物那里听到一个声音,好像雷轰的响声。(启示录6:1)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像大雷的声音。(启示录14:2)
天使把香炉倒在地上,随有雷轰、大声、闪电。(启示录8:5)
天使大声呼喊,就有七雷发声。(启示录10:3-4)
当时神天上的殿开了,有闪电,声音,雷轰。(启示录11:1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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