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110.“也知道你住在哪里(就是有撒但宝座之处)”表他们的生命陷于幽暗。从前文(97节)可以看出,“撒但”是指由那些处于虚假之人所形成的地狱;处于虚假就是处于属灵的幽暗。“属灵的幽暗”、“死荫”和“黑暗”无非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在地狱的状态,故在圣言中,经上也用这些词来描述虚假。由此可见,“撒但宝座”表纯粹的幽暗。不过,“幽暗”在此不是说他们处于纯粹的虚假,而是说他们没有处于教义的真理。因为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处在光中,因此不处于真理就是不处于光,也就陷于幽暗之中。真理处在天堂之光中,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26-140节),还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3, 104-113节)。
圣言多处论述了那些住在“黑暗”、“死荫”和“幽暗”当中的人,主会打开他们的眼睛。他们是指外邦人,有良善的行为,但没有任何真理,因为他们不认识主,也没有圣言。基督教界内那些只重行为,不顾教义真理的人,情况与之极为相似,故也只能被称为外邦人。他们虽然知道主,却不靠近祂;虽然拥有圣言,却不寻找当中的真理。 “我知道你住在哪里”就表示知道他们的品质,因为在灵界,人人都照着其情感的品质而居住。因此很明显,“你住在有撒但宝座之处”表示其良善的生命陷于幽暗之中。
撒但灵通过那些只重行为的人也具有权能,若无他们,便无济于事。因为在灵界,撒但灵将其拉拢过来,只要他们当中有一个说:我是你的邻舍,因此你当向我行善。一听这话,他们就靠近给予帮助,也不问问他是谁,是什么样的人。因为他们没有真理,而人唯有借着真理,才能分辨彼此。这也是“你住在哪里撒但宝座之处”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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