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L50.⑷凡“灵”论及主的地方,它都表示祂的神性生命,因而表示主自己。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父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3:34, 35)
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茎必发出一根枝条来,耶和华的灵必住在祂身上,就是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以赛亚书11:1, 2)
又:
我已将我的灵赐给祂,祂必将公理传给列族。(以赛亚书42:1)
又:
仇敌好像急流的河水冲来,耶和华的灵必向他竖立标杆;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 20)
又: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贫穷的人。(以赛亚书61:1; 路加福音4:18)
马可福音:
耶稣灵里知道他们心里这样议论。(马可福音2:8)
路加福音:
耶稣在灵里欢乐地说。(路加福音10:21)
约翰福音:
耶稣灵里忧愁。(约翰福音13:21)
马可福音:
耶稣灵里深深地叹息。(马可福音8:12)
“灵”表示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约翰福音:
神是一个灵。(约翰福音4:24)
以赛亚书:
谁曾指挥耶和华的灵,或作祂的谋士呢?(以赛亚书40:13)
又:
耶和华的灵藉摩西的手引导他们。(以赛亚书63:12, 14)
诗篇:
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我逃往哪里去呢?(诗篇139:7)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说,不是倚靠能力,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撒迦利亚书4:6)
以赛亚书:
他们惹怒祂的圣灵,祂就转作他们的仇敌。(以赛亚书63:10; 诗篇106:33, 40)
创世记:
我的灵就不永远责备人,因他也是属肉体的。(创世记6:3)
以赛亚书:
我必不永远相争,因为灵在我面前就要发昏。(以赛亚书57:16)
马太福音:
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马可福音3:28-30; 路加福音12:10)
亵渎圣灵是指亵渎主的神性;干犯人子的话是指通过错误解释圣言的意思而反对圣言的话;因为“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如前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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