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24

L24.⑴当论述主的

L24.⑴当论述主的受难时,祂被称为“人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可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将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他死罪,把祂交给外邦人。他们要戏弄祂,向祂吐唾沫,杀害他。但第三天,祂要复活。(马可福音10:33, 34)

在祂预言自己的受难的其它地方(如马太福音20:18, 19; 马可福音8:31; 路加福音9:22),也是这样。

马太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看哪,时刻到了,人子被出卖在罪人手里了。(马太福音26:45)

路加福音:

天使对进入坟墓的妇女说,要记得祂怎样对你们讲过,人子必须被交在罪人手里,钉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复活。(路加福音24:6, 7)

那时主之所以自称“人子”,是因为祂让自己按他们对待圣言的方式受到对待,这在前面许多经文中已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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