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VI.主的这次降临,即祂的第二次降临正在发生,是为了恶人和善人可以分离,那些已经相信和现在相信祂的人可以得救,一个新的天使天堂和地上的一个新教会可以由他们形成;如果祂不这样做,凡肉体都不会得救(马太福音24:22)
772.前面(TCR 768-771节)已经说明,主的这第二次降临不是要摧毁可见的天和可居的地。它的目的不是要摧毁任何东西,而是建立,因而不是定罪,而是拯救那些自祂第一次降临以来信祂的人,以及那些今后会信祂的人,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神没有差祂的儿子到世界上来审判世界,乃是要叫世界藉着祂而得救。信祂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别处: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我所说的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最后的审判于1757年在灵界发生,这一点在《最后的审判》(1758年于伦敦出版)这本小著中已经说明,并在《最后的审判续》(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中进一步说明了。我可以郑重证明这一点,因为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亲眼看到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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