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767.拥有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的人,都是一个具体形式的教会;总体形式的教会是由这样的个人组成的。奇妙的是,每一位天使,无论他把身体和脸转到哪个方向上,都能在他面前看到主;因为主是天使天堂的太阳;当天使们进行属灵沉思时,这太阳就出现在他们眼前。凡有教会在里面的世人,就其灵的视觉而言,也是如此。但由于这视觉被属世视觉蒙上了一层面纱,其它感官及其诱惑甚至使这面纱更加浓密,因为这些感官的对象都是肉体和世俗的,或说都是那些与肉体和世界有关的东西,所以世人没有意识到其灵的这种状态。然而,这种无论一个人如何转动,都能看到主的方式,源于这一事实:一切真理(真理是智慧和信仰的源头)和一切良善(爱和仁爱通过良善存在)都来自主,是人里面的主的;因此,每一个智慧之真理都像一面镜子,在这镜子里可以看到主,每一种爱之良善都是主的一个形像。这就是这种奇妙表象的原因。
而另一方面,恶灵不断转身离开主,不断仰望自己的爱,无论他把自己的身体和脸转到哪个方向上,都是这样。其原因是一样的,只是反过来了。因为每一种邪恶都以某种形式而是人的统治之爱的一个形像,而这爱所产生的虚假则像在一面镜子中那样呈现出这种形像。
像这样的某种东西也被植入自然界,这一点可从某些植物推断出来,它们为了看到太阳,努力超越围绕它们的植物;一些植物从日出到日落,不断转向太阳,好可以在太阳的影响下成熟。我也毫不怀疑,有一种类似的尝试和努力被植入每棵树的一切细枝和枝条;但由于它们弹性不足,无法弯曲和转动,所以这种行动被抑制了。此外,任何人都可以观察到,水中的漩涡和海洋中旋转的沙子,都自发地遵循太阳的一般轨迹。
那么,为什么按着神的形像被造的人就不应该如此转向神呢?除非他凭借他被赋予的自由选择或自由意志,将造物主植入他的这种尝试和努力转到另一个方向上,否则他是可以转向神的。这一点也可以比作一个新娘不断将她的未婚夫或丈夫的形像保持在她灵的眼睛之前,在他的礼物中,就像在镜子中一样看到他,渴望他的到来;当他到来时,她就喜乐地接待他,这表达了她心中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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