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IX.当在主神救主面前认罪,然后祈求帮助和力量来抵制邪恶
538.当靠近主神救主,因为祂是天地之神,是救赎主和救主,全能、全知、全在、怜悯本身,以及公义都属于祂;还因为人是祂的创造物,教会是祂的羊圈;又因为在新约,祂经常吩咐人们要靠近、敬拜和崇拜祂。祂在约翰福音中以这些话吩咐,要唯独靠近祂: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可找着草场。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丰盛。我是好牧人。(约翰福音10:1, 2, 9-11)
人不可“从别处爬进去”,是指他不可靠近父神,因为父神是不可见的,因而是不可接近的,与祂结合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何祂自己降世,使自己变得可见,可接近,与祂结合也是可能的;这样做只是为了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在思维上,神作为一个人被靠近,否则关于神的一切观念都会灭亡,就像当视线指向宇宙,也就是指向空洞的虚无,或自然界,或自然界中可见的东西时,它会崩塌一样。
自永恒就为一的神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这一点从主救主的诞生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祂是由至高者的能力通过圣灵成孕的,因此祂的人身是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的。由此可知,祂的灵魂是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因为神是不可分割的;由此出生的人身就是父神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2, 34, 35)。由此也可知,当靠近主神救主时,也就靠近了父;因此,腓力求主将父显给他们看,祂回答他说:
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关于这些要点,详情可参看关于神、主、圣灵和三位一体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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