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47.若正确理解这些事,就能看出,整个宇宙自初至末是一个连贯的整体。因为它包含目的、途径和结果,而这目的、途径和结果被绑定在一个解不开的结中。由于每种爱都有一个目的,一切智慧通过居间的途径促成这个目的,并通过这些途径获得结果,也就是用或服务,故可知,整个宇宙包含圣爱、圣智和用或服务,因而自初至末是一个连贯的整体。凡智者若对宇宙创造形成一个总体概念,并仔细检查其细节,因为细节会使自身适应自己的总体,而总体则将它们排列到一个和谐的形式中,那么他就会如在一面镜中那样发现,整个宇宙由持续不断的用或服务构成。这些用或服务由爱发起,通过智慧带来。我会在下文以多种方式说明这一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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