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5.来自属意愿的爱的这三者在理解力中依次相随,这一点的确能被理性人理解,却无法被清楚看见,从而无法被证明,以至于被相信。但由于通过对应,属于意愿的爱与心行如一体,属于理解力的智慧与肺行如一体,如前所示,所以我们刚才(404节)关于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以及思维的说明,再没有比在肺及其结构中看得更清楚、证明得更充分的了。因此,必须简要描述这些情况。
出生后,心脏将血液从右心室输送到肺部,在经过肺部之后,又将它(从左心房)排入左心室,从而打开肺部。心脏通过肺动脉和肺静脉完成这一过程。肺部有支气管,支气管分叉,最后终止于肺泡;肺允许空气进入肺泡,从而进行呼吸。支气管及其分支周围还有被称为支气管动脉和支气管静脉的动脉和静脉,它们是由奇静脉或腔静脉和主动脉产生的。这些动脉和静脉与肺动脉和肺静脉是分开的。由此明显可知,血液通过两条路线流入肺部,并通过两条路线从肺部流出。这就是为何肺部呼吸的节奏与心脏的不同。众所周知,心脏的交替运动和肺部的交替运动并不一致。
由于心和肺与意愿和理解力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如前所示,还由于因着这种对应关系,它们的结合具有这样的性质:这一个怎样起作用,那一个就怎样起作用,所以从血液由心脏流入肺部可以看出意愿如何流入理解力,并产生刚才(404节)关于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以及思维所说的那些结果。它们的对应关系向我揭示了这一切,以及许多与这个主题有关,但无法用三言两语解释清楚的其它事。
既然爱或意愿对应于心,智慧或理解力对应于肺,那么可推知,肺里面的心血管对应于对真理的情感,肺支气管的分支对应于源于这些情感的感知和思维。凡从其起源探究肺部的所有组织,并与意愿的爱和理解力的智慧进行类比的人,都能在一种形像中看见前面(404节)所提到的事物,从而对它们深信不疑。然而,由于只有少数人熟悉心肺的解剖学细节,还由于通过不熟悉的东西来证实一件事会造成模糊,所以我省略了进一步的类比论证。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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