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957.“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直到邪恶和虚假被弃绝,那些处于它们的人被扔进地狱。这从“完结”、“七灾”和“七位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完结”是指结束,但在此是指弃绝;“七灾”是指摧毁教会的一切邪恶和虚假(参看AE 949节);“七位天使”是指显现(参看AE 949节)。因此,“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直到显现出来的邪恶和虚假被弃绝。这些话也表示直到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被扔进地狱,因为它们与最后的审判完成,善人与恶人分离,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被扔进地狱,因而新天和新地被建立之前的时间有关。“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在那个时间之前,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处于模糊之中。
不过,这个奥秘必须得到更充分的解释。从内层储存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无法显现,直到最后的审判完成之后。原因在于,在此之前,地狱占上风;而自最后的审判时起,天堂占上风。人被置于地狱与天堂的中间;因此,只要地狱占上风,圣言的真理要么被扭曲,要么被蔑视,要么被弃绝;但当天堂占上风时,情况正好相反。由此可见,为何神性真理现在第一次被披露,圣言的灵义被揭示。这就是“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处于模糊之中,直到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被扔进地狱”这些话的意思
(关于第一诫续)
神观是所有观念中最主要的。事实上,这种观念如何,人与天堂的联系并与主的结合就如何,他的光照,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感知、聪明和智慧也如何;因为这些事物不是来自人,而是照着与主的结合而来自主。神观就是关于主及其神性的观念,因为天地之神不是别人,如祂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但关于主的观念多多少少是完全的,也多多少少是清晰的。它在至内层天堂是完全的,在中间天堂不那么完全,在最外层或终端天堂更不那么完全。因此,那些在至内层天堂的人处于智慧;那些在中间天堂的人处于聪明;那些在最外层或终端天堂的人处于知识。这种观念对那些处在天堂社群中心的天使来说,是清晰的,对那些在周围的天使来说,则照着与中心的距离而不那么清晰。
天堂里的所有人都照着他们对主的观念的完全和清晰度而拥有分配给他们的地方;他们也处于相对应的智慧和相对应的幸福。所有对主没有一个神性观念的人,如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都在天堂之下,没有幸福。那些具有双重观念,即一个不可见的神和一个人形式的可见之神的观念之人也住在天堂之下。他们在承认一位神,承认祂是可见的之前,不会被接纳。一些人可以说看到某种空气一样的东西,而不是一位可见的神,这是出于神被称为一个灵的观念。他们若不将这种观念变为一个人的观念,因而变为主的观念,也不会被接纳。但那些持有神是自然界的至内层的观念之人则被弃绝,因为他们必陷入自然界是神的观念。所有相信一位神,并持有神是一个人的观念的民族都被主接受。由此可见,那些拜神自己的人是谁,那些拜别神的人又是谁;因此,那些照十诫的第一诫生活的人是谁,那些不这样生活的人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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