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启示录2
1.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
2.我知道你的作为、劳碌、忍耐,你不能容忍恶人,也曾试验那自称为使徒却不是的,发现他们是撒谎的人;
3.你也能承受、忍耐,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
4.但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
5.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的作为;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
6.但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尼哥拉派的作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
7.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
8.你要写信给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死过又活着的说的,
9.我知道你的作为、苦难和贫穷,你却是富足的;也知道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乃是撒但会堂的人的毁谤。
10.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看哪,魔鬼要把你们中间一些人下在监里,叫你们被试炼,你们必受苦难十日;你务要忠信至死,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
11.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12.你要写信给别迦摩教会的天使,这些事是那有两刃利剑的说的,
13.我知道你的作为,你住在哪里,就是有撒但宝座之处;甚至在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在你们中间,在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杀的日子,你还坚守我的名,没有否认对我的信仰。
14.但我反对你这几件事:你有执守巴兰教义的人在那里;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淫。
15.同样,你也有执守我所恨恶的东西,就是尼哥拉派教义的人。
16.所以你当悔改;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与他们争战。
17.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
18.你要写信给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擦亮的铜的神之子说的,
19.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事工、信仰,你的忍耐和你的作为,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
20.但我反对你这几件事,就是你容许那自称是先知的妇人耶洗别教导并引诱我的仆人行淫,吃祭偶像之物。
21.我曾给她悔改淫行的时间,她却不悔改。
22.看哪,我必将她丢在床上;那些与她行通奸的人,若不悔改他们的作为,我也要把他们与她一同丢在大苦难中。
23.我必以死亡击杀她的儿子;众教会必知道我是那察看肾心的,并要照你们的作为赐给你们各人。
24.我对你们推雅推喇其余的人,就是一切没有这教义、不晓得他们所说撒但之深奥的人说;我不将别的担子放在你们身上。
25.然而,你们已经有的,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
26.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
27.他必用铁棒辖管他们,他们将如同窑户的瓦器被打得粉碎,甚至像我从我父领受的一样。
28.我又要把晨星赐给他。
29.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
92.前文已经解释了“七个教会”及其“天使”表示什么,即:“七个教会”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七个天使”表示所有在天堂对应于他们的人(参看AE 20, 90节)。由于天堂和教会通过对应合而为一,所以下文说“写信给教会的天使”,而不是写信给教会。经上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对应关系必须存在,以便教会可以是与人同在的教会;没有对应关系,就没有与天堂的任何联系,因此天堂不会与人同在;如果天堂不与人同在,那么教会也不会与他同在,这一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1–248节)。至于教会之人与天堂的对应关系是什么,这无法用几句话来说明;不过,凡渴望知道的人都可以从《天堂与地狱》的阐述和说明(HH 87–115, 291–310节)在这个主题上得到教导。总之,当人变得属灵时,就有对应关系;当人承认神性,尤其承认主,并喜欢照圣言中的诫命生活时,他就变得属灵;因为当他如此行时,就与天堂结合;然后,属灵层就对应于他的属世层。然而,我意识到许多这样的事似乎超出他们的理解;但原因在于,知道它们并不是他们的爱之快乐;如果这是他们的爱之快乐,那么他们不仅清晰地看到它们,还渴望知道更多这样的事;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都会渴望,他所爱的就是他的快乐;此外,凡被爱的都与喜乐,同时与光一起进入心智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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