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28.“从死里头生的”表示天堂里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这从“头生”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头生”是指天堂里的神性良善,因而是指那里的一切良善。“头生”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产生,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表示属灵的产生,也就是良善和真理,或爱和信的产生。因此,“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女婿”、“儿媳”、“孙子”表示按顺序产生和被产生的良善和真理(《属天的奥秘》,10490节),因为天堂没有其它出生。正因如此,“头生”不是指头生的或长子,而是指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因为这良善居于首位。由于天堂里的一切良善都从主存在,所以主被称为头生的。祂之所以被称为从死里头生的,是因为当从死里复活时,祂通过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合一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良善。
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从死里头生的”,并在诗篇论到祂自己说:
我要立祂为长子,高于世上的列王。(诗篇89:27)
从下文会看到祂“高于世上的列王”是什么意思。主离开世界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194, 3210, 6864, 7499, 8724, 9199, 10076节);因此,祂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AC 3194, 3210节);合一之后,神性真理,也就是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从祂发出(AC 3704, 3712, 3969, 4577, 5704, 7499, 8127, 8241, 9199, 9398, 9407节)。不过,这个奥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那里(NJHD 293–295节)有更充分的解释,也可参看那里(NJHD 303–305节)从《属天的奥秘》中引用的章节。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头生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从祂发出的,故在以色列教会,一切头生的都归耶和华为圣;利未人被接受取代以色列一切头生的;因为利未人代表处于仁之良善的教会之人。也正因如此,双份产业被分配给头生的,即长子。这一切都是因为头生的表示来自主的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一切良善所来自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自己。事实上,在以色列教会被吩咐的一切都代表属灵和属天的神性事物。
在以色列教会,一切头生的都归耶和华为圣,这一点从以下摩西五经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凡头生的,就是以色列人中凡打开子宫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要分别为圣归我;都是我的。(出埃及记13:2)
出埃及记:
你要将一切打开子宫的,并将你所拥有的牲畜中一切打开子宫的幼畜(即头生的),都归给耶和华;公的都要属耶和华。(出埃及记13:12)
又:
你要献上你出产的初熟果子和酒的初熟果子,不可迟延。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对你的牛,你的羊,也要这样;七天它可以和它的母亲在一起,第八天你要把它归给我。你们要归我作圣洁的人。(出埃及记22:29–31)
他们之所以还要交出牲畜中头生的,是因为这些也具有代表性;它们因代表而用于燔祭和祭牲。至于各种牲畜在这些服事中代表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823, 3519, 9280, 10042节)。利未人被接受取代以色列一切头生的(对此,参看民数记3:12, 13, 41, 45; 8:15-20),是因为如前所述,“利未人”代表、因而表示仁之良善,“利未”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这良善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3875, 3877, 4497, 4502—4503, 10017节)。双份产业被分给头生的,即长子(申命记21:17),是因为“双份产业”表示爱之良善(《属天的奥秘》,720, 1686, 5194, 84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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