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诠释启示录 #1120

1120.“因她心里

1120.“因她心里说,我坐着作皇后”表示骄傲和吹嘘,因为天堂和教会在他们的统治之下。这从“心里说”和“坐着作皇后”的含义清楚可知:“心里说”是指出于骄傲而吹嘘,因为“说”表示吹嘘,“心”表示自我之爱,因而也表示骄傲。“坐着作皇后”是指天堂和教会在他们的统治之下。这就是“坐着作皇后”的意思,因为当主被称为“王”时,“皇后或王后”就是指天堂和教会;同样,当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时,“新妇和妻子”就是指天堂和教会。虽然说的是天堂,但指的是天堂里的教会,也就是天堂天使中间的教会,这教会与地上世人中间的教会合而为一;因为天堂也有政府,跟地上一样,因而也有经济、民事和教会事务,跟地上一样,只是更完美。因此,“新妇和妻子”是指天堂里的教会;因此,当主被理解为王时,“皇后或王后”就是指教会,也就是王的妻子。

在诗篇,“王后”是指教会:

王的女儿在你的尊贵人当中;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诗篇45:9)

该诗篇论述了主及其国度;在尊贵人当中的“王的女儿”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经上说这些情感在“尊贵人当中”,是因为在圣言中,“尊贵或宝贵”论及真理。佩戴俄斐金、站在右手边的“王后”表示出于对来自主的良善的接受的教会;因为人里面属于其右侧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所来自的良善有关,属于左侧的一切事物则与来自良善的真理有关,这就是为何经上说:“王后站在右手边。”“俄斐金”也表示良善。人里面在右侧的事物与良善有关,在左侧的事物与真理有关(可参看AE 600节);“金”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242节)。此外,女人生来就是属于爱的情感,男人生来就是理解力;因此,女人生来是良善,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属爱的情感,男人生来是真理,因为一切真理都属于理解力。因此,既然良善与人的右侧有关,真理与他的左侧有关,那么可推知,根据神序,妻子应该在右边。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我们说过,主是唯一的人,所有人都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为人。主之所以是唯一的人,是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而其他所有人都是生命的接受者,因为他们从主那里而为人。作为生命的人和作为生命接受者的人之间的区别,就像非受造者和受造者之间,或无限者和有限者之间的区别,这种区别是没有可比性的,或说没有任何比率关系,因为无限和有限之间不可能有比率关系或可比性,因此作为人的神和作为一个人,无论天使,灵人还是世人的其他任何人之间也没有可比性。

主就是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4, 14)

又: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57)

又:

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约翰福音11:25)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由于主是生命,所以在圣言的其它地方,祂被称为“生命的粮”,“生命之光”,“生命树”,以及“永生神”和“那活着的”。

由于主是生命,每个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所以祂也教导说,祂赐予生命,使人活着,如在约翰福音:

父怎样使人活着,子也照样使人活着。(约翰福音5:21)

同一福音书:

我是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又: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在许多经文中,经上说祂将生命赋予那些信祂的人。因此,神被称为“生命的泉源”(诗篇36:9),在别处被称为“创造者”、“制作者”、“形成者”,以及“窑匠”,我们则被称为“泥土,祂手所作的”。既然神是生命,那么可推知,我们生活、动作、存在,都在乎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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