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97.“乃是撒但会堂的人”表因为他们在教义上处于虚假。之所以称为“会堂”,是因为所提及的是犹太人。犹太人在会堂施行教导,故“会堂”表示教义。“撒但”表示那些处于虚假之人的地狱,故它被称为“撒但会堂”。地狱被称为“魔鬼”和“撒但”,被称为“魔鬼”的地狱是指诸如处于邪恶的人,确切地说,是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被称为“撒但”的地狱则指诸如处于虚假的人,确切地说,是以自己的才华为骄傲的人。地狱之所以被称为“魔鬼”和“撒但”,是因为凡在地狱者皆被称为魔鬼和撒但。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乃是撒但会堂的人”表示在教义上处于虚假。
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在生活上处于良善,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的人,而这种人只知道自己处于良善,其虚假就是真理,故有必要对其加以说明。一切敬拜的良善皆由真理形成,一切真理皆通过良善形成,故良善若没有真理,就不是良善;真理若没有良善,也不是真理;诚然,从外在形式上看,它们似乎是良善与真理,其实并不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被称为天上的婚姻;人里面的教会与天堂就出于该婚姻。因此,
如果虚假取代了真理,那么人就会行虚假的良善,这良善并非良善,因为它要么是伪善,要么是邀功的,要么是与生俱来的属世之善。
举例说明这一点。人若处于这一虚假:他自以为凭自己行善,因为他有行善的能力,那么他的良善就不是良善,因为是他自己,而不是主在这良善中。若人处于这一虚假:他能行出本为良善的良善,而无需知道自己里面的邪恶,因而无需悔改,那么尽管他看似行善,然而并未行善,因为若不悔改,人便处于邪恶。若人处于“良善使他从邪恶中洁净”这一虚假,却对他所处的邪恶一无所知,那么他就只能行出伪善,这种善从内被他的邪恶所玷污。若人处于这一虚假:多神是存在的,并对此加以确认,那么他所行的良善是分裂的,分裂的良善不是良善。若人处于这一虚假:他相信主人身中的神性,不像身体中的灵魂,那么他就无法通过主行善,非出于主的良善并不是良善,因为这与主所说的这些话相悖:
人若不在我里面,我也在他里面,就不能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枯枝被丢出去,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15:4-6等)
因为良善从真理得其品质,真理从良善得其存在或本质。
谁不知道,若无教义,教会不成教会?因为教义教导人如何思想神并通过神思想,以及人如何通过并依靠神行事。所以教义必须出于真理,照真理行事就被称为良善;由此可知,照虚假行事并非良善。有人以为人所行的良善里面没有任何出于真理或虚假的东西,然而良善的品质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它们像爱与智慧,也像爱与愚蠢那样结合起来;智者之爱行良善,而愚者之爱所行的,外在看似良善,内在与良善完全不同。因此,智者之善犹如精金,愚者之善犹如包裹污垢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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