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949.启22:12.“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表主必定到来,对信祂,并照其诫命生活的每个人来说,祂自己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看哪,我必快来”表示祂必定到来,也就是要施行审判,建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快”表示必定(参看4, 943, 944, 947节)。“赏赐在我”表示主自己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赏赐”是指天堂和永生的幸福(参看526节)。下文会看到,它就是主自己。“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表示照着他凭对主之信和照其诫命的生活而与主的结合。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好行为”表示内在中的仁与信,以及同时它们在外在的果效;由于仁与信来自主,取决于与主的结合,故显而易见所表示的是这些;因而这一切也就和前文连贯起来了。好行为就是内在的仁与信,以及同时它们在外在的果效(参看641,868, 871节)。
众所周知,仁与信并非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它们因来自主,故取决于与主的结合,而与主的结合通过对主之信和照其诫命的生活实现。信主意味着对祂会施行拯救的信心,那些直接靠近主,并避恶如罪的人就具有这种信心;而其他人则没有。之所以说“赏赐在我”表示主自己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是因为“赏赐”是内在的幸福或八福,也就是所谓的“平安”,因而是永恒的外在喜乐。这些唯独来自主,凡从主来的,不仅来自祂,而且就是祂自己,因为若非是祂自己,主就无法从自己发出任何事物;事实上,祂照着结合而全在于每个人里面,而结合取决于接受,接受取决于爱与智慧,或若你愿意,取决于仁与信,仁与信又取决于生活,生活则取决于对邪恶与虚假的憎恶,对邪恶与虚假的憎恶取决于对邪恶与虚假的认知,然后取决于悔改,同时取决于对主的依靠。
“赏赐”不仅来自主,而且就是主自己。这一点从圣言中那些论及与主结合的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约翰福音14:20-24; 15:4-5 等; 17:19, 21-22, 26,14:20-24, 15:4, 5, 17:19, 21,22, 26等),还可从前文(883节),以及论到圣灵在他们里面;圣灵就是主,因为圣灵是祂的神性临在;还有,我们祈求神住在人里面,教导、引领他们,赐他们传道的口才、行善的身体等此类性质的事明显看出来。
事实上,主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并非在某个地方,而是在它们被接受之处,并取决于接受的性质。不过,除了那些通过接受由主那里从天堂而来的光而处于智慧的人外,这个奥秘无法被理解;《圣治》和《圣爱与圣智》这两本书所写的内容,就是为了这些人的益处;其中已说明,主自己照着接受而在人里面,神性之物丝毫不会与祂分离。天使处于神性全在的观念时,便处于这种观念,我毫不怀疑有些基督徒也处于类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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