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揭秘启示录 #820

820.启19:11

820.启19:11.“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表主所揭示的圣言灵义,以及由此所显露的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这就是主的到来。“我看见天开了”表示主的启示和当时的显明,如下文所述。“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298节);由于“白马”表示这一点,并且灵义就是对圣言的内在理解,故“白马”在此表示灵义。这之所以是主的到来,是因为圣言的灵义显明,主就是圣言,圣言唯独论述祂自己,祂就是天地之神,新教会唯独通过祂自己开始存在。主说:
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17:5; 24:30; 26:64;马可福音14:61, 62;路加福音9:34-35; 21:27;启示录1:7;使徒行传1:9, 11)
事实上,主说这番话的时候,正与门徒谈论时代的末了,也就是审判之时教会的末期。凡不能越过字义思想的人都以为,最后的审判到来时,主将与众天使并号声一同出现在天上的云彩中。然而,意思不是这样的,而是说,祂要显现在圣言中,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可知(24, 642节);主清楚显现在圣言的灵义中。由此不仅清楚看出,祂就是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本身,祂自己就是圣言的至内层,因而是其一切事物,还清楚看出,祂自己就是那独一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因而祂是天地独一的神;此外,祂降世是为了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人身变成神性。
主所荣耀,也就是使其变成神性的人身,就是属世人,若非在自然界的一个童女里面披上人身,祂就无法荣耀这属世人,或使其变成神性。那时,祂便将自己那自永恒就拥有的神性联结到这人身上。这种联结的实现是藉着被允许加到祂自己所披戴的人身上的试探,其中最后的试探就是十字架受难,同时藉着对圣言一切事的应验。这一切不仅通过对属世意义上圣言的一切事的应验,还通过对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上圣言的一切事的应验而成就,如前所述,属灵和属天意义上的圣言唯独论述主自己。关于这些问题,相关内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那里说得很明白。由于主就是圣言或道,而圣言或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2,14),圣言或道成了肉身是为了祂能应验它,故显而易见,主出现在“天上的云”中表示主在圣言中的到来。“天上的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参看24, 642节)。所表示的是主在圣言中的显现,这是很明显的,因为“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并且经上说那骑在马上的,名为“神之道或圣言”,还说祂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16)。
由此明显可知,“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表示主所揭示的圣言灵义,以及由此所显露的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这其实就是主的到来。此前基督教界无人知晓的圣言灵义如今被揭示了,这一点可见于《天堂的奥秘》一书,那里以灵义解释了摩西五经中的两本书,即《创世记》和《出埃及记》;也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一书和《白马》这本小册子全文,以及《天堂的奥秘》中关于圣经的内容;此外还可见于对启示录的解读,若离了灵义,哪怕启示录中的一小节,人们也理解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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