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657.“就是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表教会在末后状态下所处的邪恶与虚假被主从总体上揭露出来。“七位天使”表示整个天堂;由于天堂之所以为天堂,不是凭着适合天使的任何事物,而是凭着主,故“七位天使”表示主,其他任何人都无法揭露教会中的邪恶与虚假。“天使”表示天堂,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参看5, 258, 344, 465, 644, 647, 648节)。“灾”表示邪恶与虚假,就是爱之邪恶和信之虚假。它们就是下一章所描述并以“恶而且毒的疮”、“好像死人的血,一切活的灵魂由此都死了”、“江河与泉源的众水就变成了血”、“用火烤人”、“污秽的灵,好像青蛙,本是鬼魔”、“大雹子”来表示的那些事;所有这些事物所表示的邪恶和虚假就是此处所说的“灾”;“末了的灾”表示教会在末后状态下所处的邪恶和虚假;“七”表示全部(10,390节);但由于下一章的“灾”所表示的这些邪恶不是细节上的全部,而是总体上的全部,故“七”在此表示总体上的全部,因为总体包含一切细节。由此明显可知,“我看见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表示教会在末后状态下所处的邪恶与虚假被主从总体上揭露出来。
“灾”(plague,经上又译为伤痕、灾殃、灾害、灾祸)表示属灵的灾,属灵的灾侵袭人的灵魂并将其摧毁,它们就是邪恶与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尽是新打的伤痕,都没有收口,没有缠裹,也没有滋润。(以赛亚书1:6)
耶和华在烈怒中以不能治愈的灾殃攻击众民的。(以赛亚书14:6)
耶和华啊,求你把你的灾殃从我身上免去,因你手的责打,我便消灭。(诗篇39:10)
你的损伤毫无希望,我因你的罪孽甚大,罪恶众多,曾用仇敌的灾殃击打你;但我必医好你的伤痕。(耶利米书 30:12, 14, 17)
你若不谨守遵行律法的一切话,耶和华就必将奇灾,就是至大至长的灾,加在你你身上,又必将没有写在这律法书上的各样灾殃降在你身上,直到你灭亡。(申命记28:58,61)
祸患必不临到你,灾害也不挨近你的帐棚。(诗篇91:10)
以东必成为荒场,凡经过的人因她一切的灾祸嗤笑。(耶利米书49:17)
它要成为荒场,凡经过巴比伦的要受惊骇,又因她的灾殃嗤笑。(耶利米书50:13)
在一天之内,灾殃一齐来到巴比伦。(启示录18:8)
两个见证人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启示录11:6)
“埃及的灾”,部分与下一章所描述的灾相似,无非表示邪恶与虚假;可参看前面所列举的这些灾(503节),它们也被称为“灾殃”(出埃及记9:14; 11:1)。由此明显可知,“灾”无非表示属灵的灾,它们侵袭人的灵魂并将其摧毁;其它地方的灾也一样(如以赛亚书30:26;撒迦利亚书14:12,15;诗篇38:5,11;启示录. 9:20;16:21;出埃及记12:13;30:12;民数记11:33;路加福音7:2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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