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500.“那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必与他们交战,并且战胜他们,把他们杀了”表那些陷入唯信教义内在的人会反对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攻击并弃绝它们,而且只要他们有能力,就会使其他人也弃绝它们。“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是指那些从无底坑里上来、看似蝗虫的人(启示录9:1-12)。他们就是那些陷入唯信教义的内在之人,这一点可见于那里所给出的解读;接下来将看到,“交战”表示反对并攻击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战胜他们,把他们杀了”表示在自己里面弃绝并根除它们,并且只要他们有能力,还使其他人也这样做。
那些以唯信教义的内在为原则的人之所以会置疑并弃绝这两大基本要素,是因为他们已确认与它们截然相反的两个观念:其一,当靠近的不是主,而是父神;其二,遵行十诫的生活并非属灵的生活,仅仅是道德、文明的生活,他们确认这一点,免得有人相信他能靠行为得救,而不是唯独靠他们的信得救。凡在各院校将这些信条深深印在脑海的人以后都不会从中退出。其原因有三,迄今不为人知:第一原因是,就其灵而言,他们已经将自己引入与其灵界中的同类的联系当中,那里有许多撒旦,他们无非以虚假为乐,若不弃绝这些虚假,他们根本无法脱离它们;这一切只能通过直接靠近神救主,并照十诫开始基督徒的生活而成就。
第二个原因是,他们相信罪得赦免、因而得救是在信的行为中一瞬间被赐给的,后来在状态或过程中又藉着这信的行为而凭圣灵继续、维持并保持存在,完全撇弃了仁爱的操练;一旦吸收了这些教义,以后就会在神面前轻视罪恶,进而活在自己的污秽中。而且,由于他们知道如何在没有学问的人面前通过歪曲圣言,在有学问的人面前通过诡辩来巧妙证实这类事,所以此处经上说“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战胜并杀了这两个见证人”。然而,这种事只发生在那些喜欢随从自己的意愿,纵情于自己的欲望之人身上。这些人在思想得救时,内心钟爱这些欲望,张开双手拥抱他们的信仰,以为自己凭着以信心的口吻所说出的一些话就能得救,无须为了神,仅仅为了世界来处理自己生活上的事便可。
第三个原因是,他们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吸收了被称为“称义奥秘”的唯信的内在,后来因成长为受人尊敬的牧师,就不思想神与天堂,只思想自己和这个世界,为了自己的名声只保留了其信仰的奥秘,以便他们被尊为智者,并凭其智慧而被认为配得财富的奖赏。这一切都是这信的后果,原因在于,这信里面丝毫没有宗教信仰。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可见于前面第三则记事(484节)。
在圣言中,“战争(或作战、争战、交战、打仗)”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与真理的争战,是通过源于虚假的推理来发动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鬼魔的灵出去,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他们作战。(启示录16:14)
龙向妇人发怒,去和她其余的种作战,这种就是那遵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那龙之兽得了允许与圣徒争战。(启示录13:7)
向锡安的女子发起圣战,我们可以趁午时上去。(耶利米书6:4)
你们没有上去堵挡破口,在耶和华的日子,在战争中可以站立得住。(以西结书13:5)
在撒冷有神的帐幕,在锡安有居所,祂在那里折断弓上的火箭和争战。(诗篇76:2,3)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以赛亚书42:13;诗篇24:8)
到那日,耶和华作了在位上行审判者公平之灵,并城门口打退战争的力量。(以赛亚书28:5,6)
求你拯救我脱离凶恶的人,保护我脱离强暴的人;他们终日聚集要争战;他们使舌头尖利如蛇。(诗篇140:1-3)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你们也要听见打仗和打仗的风声,总不要惊慌。(马太福音24:5-7;马可福音13:6-8;路加福音21:8-10)
在但以理书(10,11,12章),北方王和南方王的战争,以及其它战争无非表示属灵的战争;此外还有其它地方所提到的战争(如以赛亚书2:3-5;13:4;21:14,15;31:4;耶利米书49:25,26;何西阿书2:18;撒迦利亚书10:5;14:3;诗篇27:3;46:8,9)。
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所以利未人的办事(ministry)被称为“任职或服役”(military service),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即经上要求:
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利未人,全都数点。(民数记4:23,35,39,43,47)
利未人的职责(office)是这样:任职在会幕里办事;到了五十岁要停工退任,不再办事(民数记8:24,25)。也可参看447节,那里通过圣言证明“军队”表示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教会的邪恶与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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