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483.启10:11.“他对我说,你必在许多人民、民族、方言、君王面前再说预言”表因为事情就是如此,所以必须进一步教导那些陷入唯信之人的性质。所表示的是这一切,这从下文直到十六章明显看出来,这些地方论述了那些陷入唯信的人,后来又论述了天主教,然后论述了“龙”、“兽”和“假先知”被逐出并扔进地狱,进而论述了将唯独敬拜主的新教会。“说预言”表示教导(8,133节),因此“再说预言”表示进一步教导;此处“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真理或虚假之人;稍后将看到,“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或邪恶之人;“方言”表示那些外在处于它们(即真理与良善,或邪恶与虚假)的人(282节);“君王”表示那些内在处于它们的人;因为“王”表示那些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源自邪恶的虚假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源自良善的真理,或源自邪恶的虚假(参看20,664,704, 720, 830, 921节);由于接下来的内容专门论述那些陷入内在虚假的人,故经上说“许多君王”,这些君王表示大量邪恶的虚假。“人民、民族、方言、君王”被提及,是能表示在教会中已然如此的所有人。约翰被吩咐“再说预言”表示有必要进一步教导那些陷入唯信之人的性质,旨在能揭露、因而废除他们的虚假;因为虚假在被揭露之前无法被废除。
“人民”(或译百姓,民等)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真理或虚假之人,而“民族”(或译国民,族,邦等)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或邪恶之人;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人民”和“民族”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但为确认这一点,我们仅引用圣言中同时提及“人民”和“民族”的经文,从中可得出结论,因为圣言中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人民”与真理相关,“民族”与良善相关。圣言中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里面都有这样一个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圣言中的这些经文如下:
祸哉!犯罪的国民,担着罪孽的百姓。(以赛亚书1:4)
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国民,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 10:6)
耶和华以瘟疫攻击众民,不得医治,祂以怒气辖制列族。(以赛亚书14:6)
到那日,必有被拆散和掳掠的一民和分地界被践踏的一族将礼物奉给耶和华。(以赛亚书18:7)
刚强的民必荣耀你,强暴之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耶和华必除灭遮盖万民之物和遮蔽万族的帕子。(以赛亚书25:7)
列族啊,你们要近前来,众民啊,你们要侧耳而听。(以赛亚书34:1)
我召你作众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任由万族聚集,任凭众民会合。(以赛亚书43:9)
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立大旗。(以赛亚书49:22)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万族的首领和发令者。(以赛亚书55:4)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地而来,并有一族从地极来到。(耶利米书6:22)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到耶路撒冷寻求万军之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2)耶和华使列族的筹算归于无有,使众民的思念无有功效。(诗篇33:10)
耶和华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叫列邦服在我们脚下。耶和华作王治理列族;列民愿意聚集。(诗篇47:3, 8-9)
愿万民称赞你,愿列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必按公正审判万民,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3,4)
耶和华啊,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求你记念我,使我乐你国民的乐。(诗篇106:4,5)
各民、各族和各方言都将敬拜人子。(但以理书7:14)
还有其它地方(如诗篇18:43;以赛亚书9:2-3; 11:10;以西结书36:15;约珥书2:17;西番雅书2:9;启示录5:9;路加福音2: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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