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405.启8:9.“海中有灵魂的被创造之物的三分之一部分都死了”表那些一直并继续照这信生活的人无法被改造并接受生命。“三分之一部分”表示他们的全部,如前所述。“被创造之物”表示那些能被改造的人(290节);原因在于,“创造”表示改造(254节)。“有灵魂”表示通过改造而能够接受生命;“死了”表示照着“唯信”生活者无法接受生命;之所以无法接受生命,是因为所有人都通过与仁联结之信、因而通过仁之信而得以改造,没有人能凭唯信而被改造,因为仁是信的生命。
由于在灵界,从远处看,灵人与天使的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领悟与思维,显现为地上被称为走兽的各种动物或生物,空中被称为飞鸟的生物,和海中被称为鱼的生物之形状,所以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走兽”、“飞鸟”和“鱼”,它们并非表示别的;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与这地的居民争辩,因这地上无诚实,无仁慈,无认识神的知识;其中所有的居民、田野的走兽、空中的飞鸟必衰微;连海里的鱼都必汇集。(何西阿书4:1, 3)
我必除灭人和兽,与空中的鸟、海里的鱼,以及绊脚石和恶人。(西番雅书1:3)
以色列地必有大地震,甚至海中的鱼、天空的鸟、田野的兽在我面前震动。(以西结书38:18-20)
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里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脚下。(诗篇8:6-8)
这些话论及主。
你且问走兽,走兽必指教你;又问空中的飞鸟,飞鸟必告诉你;海中的鱼也必向你说明。看这一切,谁不知道是耶和华的手做成的呢?(约伯记12:7-9)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
“鱼”或“海中被创造之物”在此表示那些处于一般真理,因而喜爱属世之物超过属灵之物之人的情感和相应的思维;在上述和以下经文中,“鱼”表示这些人:
看哪,我一斥责,海就干了,我使江河变成旷野;其中的鱼腥臭,干渴而死。(以赛亚书50:2)
埃及王法是卧在自己河中的大鲸鱼;你曾说,这河是我的,是我造的;我使你河中的鱼贴住你的鳞甲,我必将你和所有你江河中的鱼都抛在旷野。(以西结书29:3-5)
这些话是指着埃及王说,因为“埃及”表示与属灵之物分离的属世之物,因此他“江河中的鱼”表示那些处于教义,并由此陷入分离之信的人,这信只不过是知识而已;由于这种分离,所施行的神迹中就有这样一个:
他们的水变成血,于是鱼就死了。(出埃及记7:17;诗篇105:29)
又:
你为何使人如海中的鱼,用钩钩人,用拉网聚集他们。(哈巴谷书1:14-16)
此处“鱼”表示那些处于一般真理,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但在以西结书,“鱼”表示那些处于一般真理,以及与仁结合之信的人:
他对我说,这水往东方边界流去,直到海,这河水所到之处,凡滋生的灵魂都必生活,并且有极多的鱼;必有渔夫站在河边撒网;那鱼各从其类,好像大海的鱼甚多。(以西结书47:8-10)
马太福音:
耶稣说,天国又好像网撒在海里,聚拢各样的鱼。他们拣好的收在器具里,将不好的丢弃了。(马太福音13:47-49)
耶利米书:
我要领以色列人再入他们的地,我要召许多打鱼的。(耶利米书16:15-16)
因此,人若知道“鱼”表示这类人和事物,就能明白为何:
主挑选渔夫作祂的门徒,并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马太福音4:18,19;马可福音1:16,17)
以及为何门徒在得主祝福后捕到一大堆鱼,并且主对彼得说,不要怕,从今以后你要得人了(路加福音5:2-10)。同样明白为何当他们向主收丁税时,主叫彼得去海边钓鱼,从鱼得一块钱为祂自己和彼得纳税(马太福音17:24-27)。还能明白为何主复活后,给门徒鱼和饼吃(约翰福音21:2-13)。并对他们说,你往全世界去,传福音给凡受造的(马可福音16:15)。因为他们使其归信主的“外邦民族”只拥有一般真理,并且关注于属世真理过于关注属灵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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