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279.“他们唱新歌”表对主的称谢和颂赞,因为唯独祂是审判者、救赎主和救主,因而是天地之神。这些事就包含在他们所唱的歌中,所表示的是所包含的事。接下来的这些事就包含对主是审判者的承认:
你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启示录5:9)
这句经文包含对祂是救赎主的承认:
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把我们赎回来。(启示录5:9)
这句经文包含对祂是救主的承认: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这句经文则包含对主是天地之神的承认:
二十四长老也俯伏敬拜那活到世世代代的。(启示录5:14)
由于对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就是神性,否则不能被称为救赎主和救主的承认,此前在教会没有,故这里说唱“新歌”。
“歌”也表示颂赞,也就是发自内心喜乐的称谢。因为唱歌使人兴奋,使情感从内心发出,化为声音,并在生活中强烈表现出来。大卫的诗篇无非是诗歌,因为它们被弹奏,被歌唱,故在很多地方被称为“歌”(如诗篇18:1; 33:1; 45:1; 46:1; 48:1; 65:1; 66:1; 67:1; 68:1; 75:1; 76:1; 87:1; 88:1; 92:1; 96:1; 98:1; 108:1; 120:1; 121:1; 122:1; 123:1; 124:1; 125:1; 126:1; 127:1; 128:1; 129:1; 130:1; 132:1; 133:1; 134:1)。
歌唱是为了提升爱的生命和源自这生命的欢喜。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全地都要向耶和华发出欢快的声音,要回响欢呼。(诗篇98:1, 4-8)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愿以色列因造他的主欢喜,向祂唱诗歌。(诗篇149:1-3)
当向耶和华唱新歌,当扬声欢呼。(以赛亚书42:10, 12)
诸天哪,应当歌唱!地的深处啊,应当欢呼!众山啊,应当回荡歌声!(以赛亚书44:23; 49:13)
当向神我们的力量大声欢呼,向雅各的神欢呼;扬声歌唱!(诗篇81:1-3)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感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52:8, 9)
要向耶和华唱歌,锡安的女子啊,当扬声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乃为至大。(以赛亚书12:1-6)
我心坚定!我要歌唱,我要唱诗!我的荣耀啊,你当醒起!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列民中向你唱诗歌!(诗篇57:7-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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