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20.“又使我们作王和祭司”表祂恩赐那些从祂而生,也就是重生的人处在源自神性真理的智慧和源自神性良善的爱中。众所周知,在圣言中,主被称为“王”,也被称为“祭司”。祂因其神性智慧而被称为“王”,因其神性之爱而被称为“祭司”。因此,那些通过主处于智慧的人被称为“王的众子”,以及“王”;那些通过主处于爱的人则被称为“用人”(ministers)和“祭司”。因为智慧与爱并非出于他们自己,因而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主的。故在圣言中,这些人由“君王”和“祭司”来表示,不是说他们是“君王”和“祭司”,而是说住在他们里面的主是,并使得他们被如此称呼。他们还被称为“从祂生的”、“天国之子”、“父的众子”、“产业”(heirs)、“从他生的”(约翰福音1:12、13),也就是再生或重生的(约翰福音3:3等);“天国的子民”(马太福音8:12,13:38);“天父的儿子”(马太福音5:45);“产业”(诗篇127:3;撒母耳记上2:8;马太福音25:34)。他们因被称为产业、天国之子和从为他们父的主生的,故也被称为“君王和祭司”。论到他们,经上说:
他们要在主的宝座上与祂同坐。(启示录3:21)
整个天堂有两个国度,被分为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属灵国度就是那被称为主的王权的,住于其间的人皆处于源自真理的智慧,故由“王”来表示;从主获得智慧的人,主皆使他们成为“王”。属天国度就那被称为主的祭司的,住于其间的人皆处于源自良善的爱,故由“祭司”来表示;住于来自主的爱之人,主皆使他们成为“祭司”。主在地上的教会以同样的方式分为两个国度,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24,226节)。
人若不了解“君王和祭司”的灵义,可能会因先知书和启示录对于他们所讲述的许多事而产生幻觉,如先知书说:
外邦人必建筑你的城墙,他们的王必服事你;你也必吃外邦列国的奶,又吮列王的乳;你便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 60:10, 16)
列王必作你的养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以赛亚书49:23)
还有其它地方,如创世记(49:20)、诗篇(2:10)、以赛亚书(14:9,24:21,52:15)、耶利米书(2:26,4:9,49:3)、耶利米哀歌(2:6,9)、以西结书(7:26-27)、何西阿书(3:4)、西番雅书(1:8)。在这些经文中,“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那些从主获得神性真理的人,抽象而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智慧就源于这神性真理。彼此交战的“南方王”和“北方王”(但以理书11章等)也不是指君王,“南方王”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北方王”是指处于虚假的人。
启示录中频繁提到“王”的地方也是如此,如这些经文:
第六位天使把碗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河水就干了,要给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预备道路。(启示录16:12)
地上的君王与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行淫。(启示录17:2)
列族都喝了巴比伦邪淫大怒的酒,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君王,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要与骑白马的争战。(启示录19:19)
得救的列族要在祂的光里行走,地上的君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和尊贵归与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4)
还有其它地方(启示录16:14; 17:2, 9-14; 18:9-10)。此处“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相反的意义上则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抽象而言,表示真理或虚假。“巴比伦与地上的君王行淫”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很明显,巴比伦或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并没有与君王行淫,而是说她歪曲了圣言的真理。
由此明显可知,主要使从祂获得智慧的人作王,非指他们将成为君王,而指他们将变得智慧。甚至得到启示的理性也明白确是如此。故在以下经文:
你叫我们归向我们的神,成为君王和祭司,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主就是“王”所表示的真理,这一点从祂回复彼拉多的话可知:
彼拉多就对他说,这样,你是王吗?耶稣回答,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声音。彼拉多对祂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38)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祂自己就是真理,祂也因此自称为“王”。彼拉多问:“真理是什么?”意思是问:“真理是王吗?”至于“祭司”表示那些住于爱之良善的人,抽象而言,表示爱之良善,这可见于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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