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166.“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表他们持守真理,未曾以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玷污敬拜。在圣言中,“衣服”表包裹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包裹邪恶的虚假。因为人要么是他自己的善,要么是他自己的恶,从善或恶所发出的真理或虚假就是他的“衣服”。所有天使和灵人都照着其良善的真理,或其邪恶的虚假而穿衣。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7-182节)一书。由此明显可知,“未曾污秽自己衣服”表持守真理,未曾以恶行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玷污敬拜。
在圣言中,“衣服”表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锡安啊,醒来,醒来,披上你的力量;耶路撒冷啊,穿上你华美的衣服。(以赛亚书52:1)
耶路撒冷啊,我使你穿上绣花衣服,穿上海狗皮鞋,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又用妆饰打扮你;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服是细麻衣和丝绸并绣花衣,你由此变得极其美貌。你却脱下你的衣服,为自己在高处结彩,在其上行邪淫。你又取你的绣花衣服,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邪淫。(以西结书16:10-18)
此处描述的是犹太教会,真理被赋予它,因为它拥有圣言;但他们却将其歪曲了;“行邪淫”就是歪曲(134节)。
王女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刺绣衣服,被引到王前。(诗篇45:13-14)
“王女”是指教会对真理的情感。
以色列的女子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朱红色的美衣,使你们衣服有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24)
这论及扫罗,因为作为王的他表神性真理(20节)。
我必惩罚首领和王子,并一切穿外邦衣服的。(西番雅书1:8)
仇敌必剥去你的衣服,夺去你的装饰品。(以西结书23:26)
约书亚穿着污秽的衣服,站在使者面前;使者说,你们要脱去他污秽的衣服,给他穿上其它衣服。(撒迦利亚书3:3-5)
王进来观看坐席的人;看见有一个人没有穿婚筵礼服;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婚筵礼服呢?(马太福音22:11-12)
“婚筵礼服”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
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马太福音7:15)
没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块来补在旧衣服上;若是这样,新的就会撑破旧的,并且所撕下来的那块新的和旧的也不相称。(路加福音5:36)
由于“衣服”表真理,所以主将前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属灵事物的外和代表,比作“一块旧衣服”;将新教会内在并属灵的真理比作“一块新衣服”。
宝座上坐着二十四位身穿白衣的长老。(启示录4:4)
他们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披着白袍;曾用羔羊的血洗袍子,把袍子洗洁白了。(启示录7:9, 13, 14)
有白袍赐给祭坛底下的各人。(启示录6:11)
祂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启示录19:14)
由于“天使或使者”表示神性真理,故在主坟墓中所看到的天使看似身穿“洁白、放光的衣服”(马太福音28:3;路加福音24:4)。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衣服”又表示真理,所以当主变像时:
脸面发光如日头,衣裳如光。(马太福音17:2)
衣服洁白放光。(路加福音9:29)
衣服放光,洁白如雪,地上没有一个能漂得那样白。(马可福音9:3)
论到亘古常在者,也就是主,经上说:
祂的衣服洁白如雪。(但以理书7:9)
另外,以下经文也是说主:
祂用没药、沉香、肉桂膏抹你所有的衣服。(诗篇45:8)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血红葡萄汁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
这从以东来,衣服从波斯拉飘溅出、穿着华美的是谁呢?你的衣服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把我所有的衣裳都染污了。(以赛亚书63:1-3)
这也论及主。祂的“衣服”在此是指圣言的真理。
骑在马上的,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启示录19:13, 16)
由“衣服”的含义可以看出,主进耶路撒冷时,门徒为何将衣服搭在驴和驴驹上,百姓则将衣服铺在路上(马太福音21:7-9;马可福音11:7-8;路加福音19:35-36),也能看出兵丁将主的衣服分成四分(约翰福音19:23-24),以及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诗篇22:18)分别是什么意思。
由“衣服”的含义也明显可知,为何当有人出言反对圣言的神性真理时,他们就撕裂衣服(以赛亚书37:1等);又为何他们洗自己的衣服,好叫自己得到洁净(出埃及记19:4;利未记11:25, 40; 14:8, 9;民数记19:11至末尾);为何由于干犯了神性真理,他们就脱去衣服,披上麻布(以赛亚书15:3; 22:12; 37:1, 2;耶利米书4:8; 6:26; 48:37; 49:3;耶利米哀歌2:10;以西结书27:31;阿摩司书8:10;约拿书3:5, 6, 8)。人若知道“衣服”于总体上和具体上各表何义,就能明白亚伦和他儿子的圣衣,包括以弗得、外袍、内袍、腰带、裤子、裹头巾,各表何义。由于“光”表神性真理,“衣服”也表神性真理,故经上说:
耶和华披上亮光,如披外袍。(诗篇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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