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揭秘启示录 #134

134.“教导我的仆

134.“教导我的仆人,引诱他们行奸淫”表圣言的真理由此被歪曲。“教导、引诱神的仆人”表那些能够也愿意被教导圣言真理的人;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神的仆人(或用人)”(参看3, 128节);“行奸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行奸淫”之所以具有这样的含义,是因为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当良善从真理被分离和夺走时,该婚姻便破裂了。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并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由此可知,“行奸淫”表示玷污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因为这是属灵的奸淫,所以那些凭自己的理性歪曲圣言的人死后进入灵界之后,就变成行淫者。而且,世人迄今所不知的是:确认唯信,将仁爱行为排除在外的人具有子母乱伦的欲望。在灵界,他们行如此可憎淫行的欲望经常被察觉到。记住这一点,死后加以求证,你将得到确认。
以前我不敢披露,因为过于刺耳。流便与其父之妾辟拉乱伦就表示这种淫乱(创世记35:22)。因为“流便”表脱离仁之信,因此缘故,他被其父以色列咒诅,后来其长子的名分也被剥夺。他的父亲以色列在为儿子们预言时,论流便说:
流便哪,我的长子,你是我的力量,是我能力的开始。但你滚沸如水,必不能居首位,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污秽了它;他上了我的榻。(创世记49:3-4)
于是,其长子的名分被剥夺。
以色列的长子原是流便,因他污秽了父亲的床,他长子的名分就归了约瑟的儿子。(历代志上5:1)
“流便”代表源自良善的真理,或源自仁之信,后来代表脱离良善的真理,或脱离仁之信,这一点可见于下文的解释(启示录7:5)。
“行奸淫”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约兰见耶户就说,耶户啊,平安吗?耶户说,你母亲耶洗别的淫行邪术这样多,焉能平安呢?(列王纪下9:22)
“耶洗别的淫行”不是指肉体上的淫行,而是指她的上述种种恶行(132节)。
你们的儿女必在旷野飘流四十年,担当你们淫行的罪。(民数记14:33)
我必剪除转向魔鬼和占卜者,随他们行邪淫的灵魂。(利未记20:6)
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他们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出埃及记34:15-16)
耶路撒冷啊,你倚仗自己的美貌,又因你的名声就行邪淫;你向任何过路人倾泻出你的淫乱。你也和你邻邦身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迦勒底。妇人,淫妇,宁肯接外人不接丈夫。人都是把淫资送给妓女;你反倒把淫资给所有人,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你这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16, 26, 28-29, 32-33, 35 等)
在这段经文中,“耶路撒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她的“淫行”表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在圣言中,“埃及”表属世人的知识,“亚述”表由此而来的推理,“迦勒底”表对真理的亵渎,“巴比伦”表对良善的亵渎,故经上说耶路撒冷与他们行淫。
有两个女子,是一母的女儿;她们在埃及行邪淫,在幼年时行邪淫;一个归我之后行邪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邦亚述人她就与他们放纵淫行;她没有离弃在埃及时的淫乱。另一个比她更败坏爱情,她的淫乱比她姐姐的淫乱更多。她又加增淫行,迷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3, 5, 7-8, 11, 14, 16-17 等)
此处“一母的两个女儿”同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他们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在此以上述“淫行”来描述。
又如以下经文:
你和许多情人行淫;你以淫乱和邪恶,把这地玷污了。背道的以色列所行的,你看见没有?她上各高山并行淫。奸诈的犹大也去行淫。她因淫乱的声音把这地玷污了;她和石头木头行淫。(耶利米书3:1-2, 6, 8-9等)
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若能就寻找,看看有一人行公义、求真理没有。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就行奸淫,成群地进入娼妓家里。(耶利米书5:1, 7)
你的奸淫、你的发嘶声、你所犯淫行的罪,在山上、在田野间,我都看见了。耶路撒冷啊,你有祸了!你不肯洁净,还要到几时呢?(耶利米书13:27)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怕的固执,他们犯奸淫,行在虚谎中。(耶利米书23:14)
他们在以色列中行了愚昧的事,犯了奸淫,又冒我的名说虚谎话。(耶利米书29:23)
他们越发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奸淫夺了他们的心。你们的女儿行淫,你们的儿媳犯奸淫。(何西阿书4:7, 10-11, 13)
我认识以法莲,他竟行淫了,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憎的事;在那里以法莲犯了奸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在此是指教会,“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教会就来自并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故经上说:“以法莲犯了奸淫;以色列被玷污”。
正因教会歪曲了圣言,所以先知何西阿被吩咐娶妓女为妻,耶和华说:
你去娶淫妇为妻,也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1:2)
又:
你去爱一个妇人,就是她情人所爱,又是淫妇的。(何西阿书3:1)
由于犹大教会堕落至此,故犹太民族被主称为“一个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 16:4;马可福音8:38),在以赛亚书则被称为“奸夫的种”(以赛亚书57:3);在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诈,被刺杀的众多,都因妓女多有淫行,她用她的淫行出卖万族。(那鸿书 3:1, 3-4)
由于在基督教界,“巴比伦”玷污、歪曲圣言比其他人更甚,所以她被称为“大淫妇”,以下启示录经文说的就是她:
巴比伦叫列族喝她邪淫、大怒的酒。(启示录14:8)
因为列族都喝她邪淫大怒的酒醉了,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天使说,我将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这地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淫乱”和“行淫”表示玷污并歪曲圣言的良善与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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