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揭秘启示录 #114

114.“就是你有执

114.“就是你有执守巴兰教义的人在你那里,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邪淫”表他们当中有些人行虚伪的事,对神的敬拜在教会中由此被亵渎和玷污。这些事表示敬拜因那些只重行为的人而被亵渎和玷污。这一点从圣言所记载有关巴兰和摩押王巴勒的历史明显可知。因为巴兰是个伪君子,先知;他通过耶和华为以色列人祝福,其实他存心想要毁灭他们,而且通过给巴勒的建议的确达到目的。由此可见,他的行为是伪善。我们读到,他是先知(民数记22:7; 24:1 ;约书亚记13:22)。他为以色列人祝福,赞成他们(民数记23:7-15, 18-24; 24:5-9, 16-19)。不过,这些事他是通过耶和华说的(民数记23:5, 12, 16; 24:13)。他存心想要毁灭他们,而且通过给巴勒的建议的确达到目的(民数记31:16)。他所给出的建议可见于民数记(25:1, 9, 18)。这个建议正是他给以色列人所设的绊脚石,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在什亭,百姓开始与摩押女子行起淫乱,她们叫百姓来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她们的祭物,跪拜她们的神,甚至与巴力毗珥连合;因此,遭瘟疫死的以色列人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18)
以色列人表示教会;吃他们自己的祭物表圣物的归给;因此吃祭别神的祭物,或祭偶像之物表示对圣物的玷污和亵渎;“行淫乱”表示玷污并败坏敬拜;摩押、因而摩押王和摩押女子也表示亵渎并玷污敬拜的人。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2468节)一书。由此明显可知,这就是这段经文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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