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六)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神的儿子;就圣言而言,被称为人子
L19.在教会,人们以为神的儿子是神性的第二个位格,不同于父的位格;对自永恒而生的神儿子的信仰便由此而来。由于这种信仰被普遍接受,并且它涉及神,所以人们没有任何机会或自由用任何程度的理解力去思想它,甚至去思想什么叫自永恒而生。事实上,凡用理解力思想它的人必对自己说,这完全超出了我的理解范畴;但我仍肯定它,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我也相信它,因为别人就是这么相信的。然而,要知道,没有什么永恒之子,只有永恒之主。当知道主是什么,子是什么时,出于对三一神的理解来思想才有可能,在此之前则不可能。
从耶和华父成孕并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的主之人身就是神的儿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路加福音:
天使加百列奉神的差遣往加利利的一座叫拿撒勒的城去,到一个童女那里,是已经许配大卫家的一个人,名叫约瑟,童女的名字叫马利亚。天使进去到她那里,说,恭喜!你是蒙大恩,主和你同在了!你在女人中是蒙祝福的。她一看见,就因这话很惊慌,又反覆思想这样问候是什么意思。天使对她说,马利亚,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经蒙恩了。看哪,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26-35)
此处经上说:“你要怀孕生子,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又说:“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由此明显可知,从神成孕并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的人身就是那被称为神儿子的。
以赛亚书:
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看哪,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祂起名叫神与我们同在(以马内利)。(以赛亚书7:14)
显然,从神成孕并从童女所生的儿子就是那要被称为“神与我们同在”的,因而是那为神儿子的。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在马太福音中也得到证实(马太福音1:22, 23)。
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此处也清楚说明了这一点;因为经上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不是来自永恒的一个儿子,而是生在世上的儿子。这一点从下一节经文中先知所说的话也明显看出来,这些话与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的话(路加福音1:32, 33)很相似。
诗篇: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说,你是我的儿子,我这日生你。当亲吻儿子,免得祂发怒,你们便在路上灭亡。(诗篇2:7, 12)
此处也不是指来自永恒的儿子,而是指生在世上的儿子;因为这是一个关于将要到来的主的预言;因此,它被称为一道圣旨或法令,是耶和华颁布给大卫的。“这日”不是来自永恒,而是在时间之中。
诗篇:
我要使祂的左手伸到海上。祂要称呼我说,你是我的父,我也要立祂为我的长子。(诗篇89:25-27)
这整个诗篇都在论述那要到来的主;因此,那要称呼耶和华为祂的父,被立为长子,因而为神儿子的,正是祂。
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在那里,祂被称为从耶西的茎生出的一根枝条(以赛亚书11:1);大卫的苗裔(耶利米书23:5);女人的种(创世记3:15);独生子(约翰福音1:18);永远的祭司和主(诗篇110:4, 5)。
在犹太教会,神的儿子被理解为他们所期盼的弥赛亚,他们知道弥赛亚要生在伯利恒。他们将神的儿子理解为弥赛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彼得说,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同一福音书:
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是那要到世界上来的。(约翰福音11:27)
马太福音:
大祭司问耶稣,祂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说,我是。(马太福音26:63, 64; 马可福音14:62)
约翰福音: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20:31; 马可福音1:1)
“基督”是希腊语,意思是“受膏者”,和希伯来语的“弥赛亚”一样;故在约翰福音,经上说:
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约翰福音1:41)
在另一处:
妇人说,我知道弥赛亚,就是那称为基督的,要来。(约翰福音4:25)
第一章已经说明,律法和先知,也就是旧约的整个圣言都论述主。因此,那要来的神的儿子不可能是指别的,而是指主在世上所取的人身。由此可知,耶稣受洗时,耶和华以天上来的声音所称呼的儿子就是指这人身:
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7; 马可福音1:11; 路加福音3:22)
因为受洗的是祂的人身;当祂变了形像时:
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5; 马可福音9:7; 路加福音9:35; 马太福音8:29; 14:33; 马可福音3:11; 15:39; 约翰福音1:34, 49; 3:18; 5:25; 10:36;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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