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真实的基督教 #74

74.记事三:我

74.记事三:

我看到远处有许多人聚集在一起,他们头上戴着帽子;一些人是神职人员,他们的帽子缠着丝带;一些人是平信徒,他们的帽子用金带镶边;他们都学识渊博。我还看到一些人包着头巾,他们是文盲。我走近,听到他们正在一起谈论神性能力的无限性,或说不受限的神性能力,他们说:“它若真的照着任何既定的秩序律法行进,就不是无限制的,而是受到限制,因此是一种能力,而不是全能。但谁看不出,律法的强制性不能迫使全能这样做,而不那样做?当然,当我们想到全能,同时想到它必须遵循的秩序律法时,我们对全能的先入为主的观念就像一只手靠在一根折断的棍子上一样倒下。”

当他们看到我在旁边时,其中一些人就跑上来,有点气势汹汹地说:“你就是那个用律法,就像用锁链一样来限制神的人吗?真是太放肆了!你这样也粉碎了我们的信仰,而我们的救赎是建立在这信仰之上的,我们将救赎者的公义放在这信仰的中心,将父神的全能放在它上面,除此之外,又加上了圣灵的运作。我们将这信仰的功效归因于人在属灵事物上的绝对无能;因此,他只需宣告完全称义就足够了,完全称义凭神的全能而被赋予这信仰。但我们听说,你在我们的信仰中只看到荒谬或空虚,因为你在其中没有看到人这一方的任何神序。”听到这些话,我开口大声说:“先学习神序的律法,然后省察你们的信仰,你们会看到一片巨大的沙漠或旷野,里面有又长又弯的利维坦,它周围的网罗缠成了一个解不开的结。但正如我们读到亚历山大所做的那样,当他看到戈耳迪之结时,就拔出剑来割断了它,从而解开了它的缠结,然后把它扔到地上,把它的绳子踩在脚下。”

听到这些话,那些聚集在一起的人咬住自己的舌头,想磨快它们,以便进行有力的反驳;但他们不敢,因为他们看见天在我上面开了,并从天上听见一个声音说:“你们要克制自己,先听听什么是秩序,全能的神是照着秩序的律法行事的。”这声音继续说:“神出于祂自己,如同出于秩序那样在秩序中并为了秩序而创造了宇宙;祂以同样的方式创造了人,并在他里面建立祂秩序的律法,人凭这些律法而成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简言之,这些律法的实质是,人当信神,并爱他的邻舍;只要他出于其属世的能力做这两件事,他就会使自己成为接受神性全能的容器,神就会与人结合,人也会与神结合。因此,人的信仰就成为一种活的和救赎的信仰,他的行为则变成仁爱,这仁爱也是活的和救赎的仁爱。然而,必须知道,神始终同在,不断在人里面努力和行动,甚至触碰他的自由意志,但从不强迫它,或说决不侵犯它。因为如果神侵犯人的自由意志,那么人在神里面的居所就会被摧毁,只有神在人里面的居所会留下来。这居所在地上和天堂里的所有人里面,甚至在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里面;这是他们的能力、意愿和理解力的源头。但神里面却没有人的相互居所,除非在那些照着圣言规定的秩序律法生活的人里面;他们成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天堂乐园作为产业被赐给他们,生命树的果子是他们的食物;而其余的人则聚集在善恶知识树周围,在那里与蛇交谈,吃这树上的果子;但后来,这些人被逐出天堂乐园。尽管如此,神不离弃他们,但他们却离弃神。”

戴帽子的人明白这些话,并表示赞同;但戴头巾的人却否认说:“这岂不意味着全能受到限制了吗?受限的全能是一个矛盾。”对此,我回答说:“根据公义与公平的律法,或根据铭刻在爱上面的智慧律法全能地行事,这并不矛盾。然而,宣称神能违背祂的公义和爱的律法行事才是一个矛盾,因为这不是出于公平和智慧。这样一个矛盾就隐含在你们的信仰中,你们的信仰是,神能仅凭恩典使不义的人称义,能把他挑选出来,赋予他一切救赎的礼物和生命的赏赐。然而,我将简要说明,神的全能是什么意思。神凭祂的全能创造了宇宙,同时将秩序引入宇宙的各个部分,或说其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神也凭祂的全能来维护宇宙,并永远维持那里的秩序及其一切律法;当有东西背离秩序时,祂会把它带回来,使它再次完整,或说恢复它。此外,神凭祂的全能建立了教会,并在圣言中揭示了教会的秩序律法。当教会背离秩序时,祂就恢复它;当它完全堕落时,祂就亲自降世,通过那时祂所取的人身而披上全能,重建教会。

“神凭祂的全能和全知检查死后的每个人,并为义人或绵羊预备他们在天堂的地方,从他们当中建立或形成天堂,为不义的人或山羊预备他们在地狱的地方,从他们当中建立或形成地狱。祂照着这些人各种不同的爱而把他们都排列成各个社群或会众;在天堂,这些社群或会众就像属世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多;祂将天堂社群合而为一,以便它们在祂面前可以如同一个人。祂以同样的方式将地狱社群聚集在一起,以便它们可以如同一个魔鬼;祂用一道鸿沟将后者和前者隔开,以免地狱向天堂施暴,或天堂折磨地狱,因为天堂越流入,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就越遭受折磨。除非神每时每刻都这样做,否则一种野蛮的本性将进入人类,直到这种程度:他们不能再受任何秩序律法约束;因此,人类就会灭亡。除非神是秩序,并且是在秩序中的全能,否则这些和其它类似的事就会发生。”听到这些话,那些戴帽子的人一边赞美神,一边把帽子夹在胳膊下面离开了;因为在灵界,聪明人都戴帽子。而那些戴头巾的人则不然,因为他们是秃顶,秃顶表示愚钝。当他们都离开时,后者向左走,前者向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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