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72.记事二:
有一次,我听见远处传来奇怪的低语声,于是在灵里循声而去。当我来到声音发出的地方时,看哪,一群灵人在争论归算和预定。他们是荷兰人和英国人,还混杂着一些来自其它国家的人,每次争论结束时,这些灵人都惊呼:“太棒了!太棒了!”讨论的主题是:“为何神不将祂儿子的功德和公义归算给祂所创造,尤其随后所救赎的每个人?祂不是全能的吗?祂若愿意,难道不能将路西弗、龙和所有山羊都变成天使长吗?祂不是全能的吗?那为何祂允许魔鬼的不义和不虔诚胜过祂儿子的公义和拜祂之人的虔诚呢?对神来说,还有什么比视所有人都配得上信仰,因而配得上救赎更容易的呢?这不是只需一句话就能做到的事吗?祂若不这样做,岂不违背自己的话,即祂渴望所有人得救,不愿一人死亡(以西结书33:11)吗?那么,请告诉我们,那些灭亡的人被诅咒的原因从何而来,因而是什么呢?”然后,来自荷兰的一个预定论者,就是堕落前预定论者说:“这难道不是全能者的美意吗?陶土岂会因为窑匠将它造为毫无价值的夜壶而向他抱怨呢?”另一个人说:“每个人的救恩都在祂手中,就像天平在称重者的手中一样。”
他们旁边站着一些信仰简单,内心正直的灵人,有的眼睛布满血丝,有的仿佛惊呆了,有的仿佛喝醉了,有的仿佛窒息了;他们彼此喃喃自语:“这些胡言乱语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这些灵人因自己的信仰而变得愚蠢、疯狂,竟然相信父将祂儿子的公义归给凡祂所愿意的人,无论何时,并差遣圣灵来保证这公义生效;为避免有人在他救赎的作为上将最小的份据为己有,他必须在称义的问题上完全就像一块石头,在属灵事物上则像一根木头。”然后,其中一个人挤到人群中大声说:“哦,疯子!你在争论山羊毛(译注:谚语,不存在的东西),或说你的推理完全是徒劳的。你显然不知道,全能的神就是秩序本身;秩序的律法数不胜数,与包含在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神不能违背这些律法,因为违背它们将是违背祂自己,因而不仅违背公义,还违背祂自己的全能。”
他看了看,在他右边一定距离处出现了一只绵羊,一只羔羊和一只飞鸽,在他左边则出现了一只山羊,一只狼和一只秃鹫;他说:“你们认为神能凭祂的全能将山羊变成绵羊,将狼变成羔羊,或将秃鹫变成鸽子,或反过来吗?绝无可能;因为这违背祂秩序的律法,按祂自己的话说,这秩序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落空(路加福音16:17)。那么,祂怎能将祂儿子救赎的公义赋予任何顽固反对祂公义律法的人呢?公义本身怎能行不义之事,预定任何人下地狱,把他扔进火里,而魔鬼手拿火把站在火旁,使它不断燃烧,或把他扔进魔鬼所点燃并喂养的火里呢?哦,疯子!灵里空洞的人!你们的信仰迷惑了你们。这信仰在你们手中,不就像捕鸽的网罗吗?”听到这些话,一个巫师把这种信仰变成一张网,挂在一棵树上,说:“看我捕捉那只鸽子!”马上就有一只老鹰朝这张网飞来,把脖子扎进网里,并挂在那里;而那只鸽子一看见老鹰就飞走了。旁观者们都很惊讶,惊呼:“就连这个戏法也是公义的展示或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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