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354.(4)信之真理无论多么众多,看起来多么多样化,它们仍被主构成一体,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肉体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仰的神,是光本身,以及真理和永生。信之真理是各种各样的,在人看来,它们似乎具有多样性;例如,有些真理与神创造者有关,有些真理与主救赎主有关,有些真理与圣灵和神性运作有关,有些真理与信仰和仁爱有关,有些真理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悔改、改造和重生,以及归算有关,等等。然而,在主里面,并从主那里而在人里面,它们仍构成一体,就像一棵葡萄树上的许多枝子(约翰福音5:1等)一样。因为主将分散和分离的真理可以说联结成一种形式,它们在这种形式中呈现为一个方面,并展现为一个行为,或统一行动。这一点可通过对比一个身体中的肢体、内脏和器官来说明;它们虽然各种各样,在人看来是多样化的,但仍被人,即它们的总体形式,感觉为一;当他用它们全部来行动时,他就像用一个来行动一样。天堂也是如此;它虽然分为无数社群,但在主眼里仍作为一个出现,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人出现,如前所示(TCR 65, 268节)。一个国家同样如此,它虽然分为许多行政区、省、市,但仍在一个以公义和公平来管理的国王的统治下构成一体。主用来使教会成为一个教会的信之真理亦是如此,这是因为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肉体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仰的神,是光本身,以及真理和永生。
主是圣言,因而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主是天地之神,这一点从马太福音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天上地上一切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主是一切肉体的神,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父赐给儿子权柄管理一切肉体。(约翰福音17:2)
主是葡萄园或教会的神,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所亲爱的有葡萄园。(以赛亚书5:1-2)
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约翰福音15:5)
保罗教导说,主是信仰的神: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主是光本身,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9)
另一处: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
主是真理本身,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主是永生,这一点从约翰一书明显看出来: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就是祂儿子耶稣基督。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对此,必须补充的是:一个人因其世俗的职业,只能为自己获得少许信之真理。然而,他若靠近主,只敬拜祂,就会获得认识一切真理的能力。因此,每一个真正敬拜主的人一听到他以前不知道的任何信之真理,就会立刻看到、承认并接受它,因为主在他里面,他在主里面;因此,真理之光在他里面,他在真理之光里面;因为如前所述,主是光本身和真理本身。以下经历可以证实这一点:我曾看见一个灵人,当与其他灵人互动时,他似乎很简单,或具有简单的信仰,因为他只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并通过来自圣言的一些真理确认或强化了他的信仰。这个灵人被提入天堂,在更智慧的天使当中;我被告知,他在那里和他们一样智慧;他好像完全凭他自己讲了大量真理,尽管他以前对这些真理一无所知。
这将是那些进入主的新教会之人的状态。这就是耶利米书所描述的那种状态:
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那些日子以后,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的内在部分或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或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以赛亚书所描述的,也是这种状态: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生出一个嫩芽;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吃奶的必在蝰蛇的洞口玩耍,断奶的孩子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因为地充满认识耶和华的知识,好像水覆盖海洋一般。到那日,列族必寻求耶西的根,外邦人必寻求它;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 5, 6,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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