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2.(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受造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这是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两者在主里面,而一切受造物皆来自主。至于该婚姻如何存在于人里面,这可在心与肺的结合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出来。因为心对应于爱或良善,肺对应于智慧或真理(参看378-385节)。从这种结合可以看出,爱或意愿如何与智慧或理解力订婚,然后与它结婚,也就是与它一起步入一种婚姻。爱通过为智慧预备一个家或洞房而与它订婚,并通过藉着情感与它结合而与它结婚,后来在这个家中与它一起过智慧的生活。
这一事实只能用属灵的语言来充分描述,因为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都是属灵的。诚然,属灵事物能以属世语言来表达,但只能被模糊地感知到,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智慧,因而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何为对智慧的情感,或何为对真理的情感。然而,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的订婚与结婚的性质,仍可以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所提供的相似性看出来。因为后者和前者的情况是一样的,并且如此相同,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个是属世的,一个属灵的。因此,从心肺清楚可知,心首先形成肺,然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胎儿内形成肺,出生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自己的家中完成这一切,它的家被称为胸,两者一起在胸部扎营,并通过称为横隔膜的隔膜和称为胸膜的覆盖物而与身体的其它器官分开。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也是如此。
422.启9:2.“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无底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表从他们的邪恶之爱涌出的属世人欲望的虚假。
“无底坑”表示地狱,如前所述(421节);从那里冒上来的“烟”表示出自欲望的虚假;因为经上说那“烟好像大火炉的烟”,故所表示的是源自邪恶之爱的欲望的虚假,因为“火”表示爱(468节);而“地狱之火”表示邪恶的爱(494节)。“大火炉”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它通过火而冒烟。地狱灵不会陷入任何物质的火,而是陷入属灵的火,也就是他们的爱;因此,他们感觉不到其它火;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34,566-575节)一书。
在灵界,一切爱被点燃时,从远处看都显为火,在地狱里显为熊熊燃烧的火,在地狱外则显为大火冒出的烟或火炉冒出的烟。在圣言的其它部分,从火或火炉冒出的烟还描述源自邪恶之爱的欲望的虚假。如以下经文:
亚伯拉罕向所多玛和蛾摩拉观看,看哪,只见那地方烟气上腾,好像烧窑的烟气。(创世记19:28)
日落时,天幽暗,看哪,有冒烟的炉和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创世记15:17)
现今他们罪上加罪,因此,他们又像烟囱冒出的烟。(何西阿书13:2,3)
恶人却要灭亡,在烟中消失。(诗篇37:20)
在天上地下,我要显出奇事,有火,有烟柱。(约珥书2:30)
他们将作恶的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13:41,42,49,5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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