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2.(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受造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这是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两者在主里面,而一切受造物皆来自主。至于该婚姻如何存在于人里面,这可在心与肺的结合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出来。因为心对应于爱或良善,肺对应于智慧或真理(参看378-385节)。从这种结合可以看出,爱或意愿如何与智慧或理解力订婚,然后与它结婚,也就是与它一起步入一种婚姻。爱通过为智慧预备一个家或洞房而与它订婚,并通过藉着情感与它结合而与它结婚,后来在这个家中与它一起过智慧的生活。
这一事实只能用属灵的语言来充分描述,因为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都是属灵的。诚然,属灵事物能以属世语言来表达,但只能被模糊地感知到,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智慧,因而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何为对智慧的情感,或何为对真理的情感。然而,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的订婚与结婚的性质,仍可以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所提供的相似性看出来。因为后者和前者的情况是一样的,并且如此相同,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个是属世的,一个属灵的。因此,从心肺清楚可知,心首先形成肺,然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胎儿内形成肺,出生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自己的家中完成这一切,它的家被称为胸,两者一起在胸部扎营,并通过称为横隔膜的隔膜和称为胸膜的覆盖物而与身体的其它器官分开。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也是如此。
312.“我就观看,见有一匹黑马”表在真理、因而在教义方面,这些人完全丧失了对圣言的理解。如前所述,“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黑”之所以表示非真理,因而表示虚假,是因为“黑”是“白”的对立面,而“白”论及真理(167,231,232节);白源于光,黑源于暗,因而源于光的缺失,而光是真理。但在灵界,黑有双重来源,一个源于火焰之光的缺失,主的属天国度的居民便在这光中;另一个源于亮光的缺失,主的属灵国度的居民便在这光中;后一种“黑”和“暗”(darkness)的含义相同,而前一种“黑”和“幽暗”(thick darkness)的含义相同。这两种“黑”是有区别的,一种是可憎的,另一种则不那么可憎;它们所表示的虚假也一样。显现在可憎之黑中的,被称为魔鬼。事实上,他们憎恶真理,就像角枭(horned owl)憎恶阳光。而显现在不那么可憎之黑中的,则被称为撒旦。这些人不憎恶真理,只是讨厌它;所以后者好比猫头鹰,而前者则好比角枭。在圣言中,“黑”论及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锡安的拿细耳人素来比雪纯净,现在他们的面貌比黑人更黑。(耶利米哀歌4:7-8)
白昼向先知变为黑暗。(弥迦书3:6)
下阴间的那日,我要使黎巴嫩向你变为黑暗。(以西结书31:15)
日头变黑像毛布。(启示录6:12)
日月星辰都变黑(耶利米书4:27-28;以西结书32:7;约珥书2:10; 3:15等)
“第三个活物”之所以显为“黑马”,是因为它有一张像人的脸,而人的脸表示圣言神性真理的智慧(243节),因此该活物表明,按照顺序,第三类人不再有任何智慧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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