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2.(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受造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这是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两者在主里面,而一切受造物皆来自主。至于该婚姻如何存在于人里面,这可在心与肺的结合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出来。因为心对应于爱或良善,肺对应于智慧或真理(参看378-385节)。从这种结合可以看出,爱或意愿如何与智慧或理解力订婚,然后与它结婚,也就是与它一起步入一种婚姻。爱通过为智慧预备一个家或洞房而与它订婚,并通过藉着情感与它结合而与它结婚,后来在这个家中与它一起过智慧的生活。
这一事实只能用属灵的语言来充分描述,因为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都是属灵的。诚然,属灵事物能以属世语言来表达,但只能被模糊地感知到,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智慧,因而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何为对智慧的情感,或何为对真理的情感。然而,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的订婚与结婚的性质,仍可以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所提供的相似性看出来。因为后者和前者的情况是一样的,并且如此相同,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个是属世的,一个属灵的。因此,从心肺清楚可知,心首先形成肺,然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胎儿内形成肺,出生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自己的家中完成这一切,它的家被称为胸,两者一起在胸部扎营,并通过称为横隔膜的隔膜和称为胸膜的覆盖物而与身体的其它器官分开。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也是如此。
VI.内在人必须先被改造,然后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改造;人以这种方式重生
591.当今教会普遍认同,内在人必须先重生,然后外在人通过内在人重生。然而,教会认为“内在人”这个词仅仅是指信仰,尤其这种信仰:父神将祂儿子的功德和公义归算给人,并差遣圣灵。他们认为,这种信仰构成内在人,而外在人从内在人中流出,外在人是道德的属世人,形成内在人的附属物,比较像马或牛的尾巴,或孔雀、天堂鸟的尾巴,这尾巴延伸到脚,但不与脚联结;因为根据教会的说法,仁爱随这种信仰而来,但如果来自人意愿的仁爱进来,那么这种信仰就会灭亡。然而,既然这种信仰是当今教会所认识的唯一的内在人,那么对教会来说,内在人是不存在的,因为没有人知道这种信仰是否被赋予了他。此外,如前所示,这种信仰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而纯粹是虚构的。由此可知,如今在那些确认这种信仰的人当中没有其它内在人,只有生来就充满各种邪恶的属世人。对此,当今教会还补充说,重生和成圣自动随这种信仰而来,人的合作必须被排除在外,尽管重生只有通过人的合作才能真正实现。正因如此,重生的知识在当今教会是不可能获得的,尽管主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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