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1.(3)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这一点也可从心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胎儿靠心脏,而非肺脏存活;因为胎儿的血液不是从心流入肺,并赋予肺呼吸能力,而是通过卵圆孔流入左心室。因此,在此期间,胎儿不能移动身体的任何部分,而是被束缚着,也没有任何感觉,因为它的感觉器官是关闭的。爱或意愿也是这种情况,诚然,爱或意愿使胎儿存活,却是模糊地,也就是说,没有感觉或活动。不过,一旦出生后肺被打开,他就开始体验感觉和行动,也开始意愿和思考。由此可见,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
421.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仁爱和善行就像意愿良善和实行良善一样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也就是说,它们形式上是不同的,就像进行思考和意愿的心智不同于心智用来说话和行动的身体一样;而它们本质上也是不同的,因为心智本身分为两个区域,一个属灵的内在区域和一个属世的外在区域,如前所述。因此,当作为或行为从属灵心智发出时,它们就从仁爱的善意发出;但当它们从属世心智发出时,它们就从不是仁爱的善意发出。因为甚至当它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像仁爱时,它在内在形式上仍不是仁爱。事实上,外在形式上的仁爱只呈现出仁爱的表象,但没有仁爱的本质。这一点可通过对比地里的种子来说明。每一粒种子都会照着种子的性质而产生一株植物,无论有用的还是无用的。属灵的种子,即源于圣言的教会真理,也是如此。教义就是由这种子形成的,它若由真正的真理形成,就是有用的,若由被歪曲的真理形成,就是无用的。源于善意的仁爱也是如此,无论这善意是为了自我和世界,还是为了有限意义或广泛意义上的邻舍。仁爱若是为了自我和世界而行使的,就是虚假的仁爱;但它若是为了邻舍而行使的,就是真正的仁爱。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关于信仰的那一章,特别是其中说明“仁爱就是意愿良善,善行就是出于意愿良善而行善”(TCR 374节);以及“仁爱和信仰只是短暂的心理抽象概念,或是转瞬即逝的,只存在于脑海中,除非当有可能时,它们在作为或行为中实现,或以作为来表达,并共存于其中”(TCR 375—376节)的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