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401

401.(3)没有与

401.(3)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这一点也可从心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胎儿靠心脏,而非肺脏存活;因为胎儿的血液不是从心流入肺,并赋予肺呼吸能力,而是通过卵圆孔流入左心室。因此,在此期间,胎儿不能移动身体的任何部分,而是被束缚着,也没有任何感觉,因为它的感觉器官是关闭的。爱或意愿也是这种情况,诚然,爱或意愿使胎儿存活,却是模糊地,也就是说,没有感觉或活动。不过,一旦出生后肺被打开,他就开始体验感觉和行动,也开始意愿和思考。由此可见,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72

Life72.当一个

Life72.当一个人不再陷入杀人的邪恶,而是处于对邻之爱的良善时,凡他所行的就都是这爱的良善,因而是善行。一个处于这良善的牧师每当教导和引领人时,就是在做善行,因为他出于对拯救灵魂的爱行事。一个处于这良善的法官每当进行裁决,或做出判决时,就是在做善行,因为他出于对服务国家、社区和同胞的爱行事。商人也一样,如果他处于这良善,那么他的一切生意都是善行;他里面有对邻之爱;他的国家,社区和同胞,以及他的家庭成员,也是邻舍;他关心他们的福祉,就像关心自己的一样。一个处于这良善的工人也会出于它而忠实工作,为他人和为自己是一样的,害怕邻舍受损如同害怕自己受损。这些人所做的之所以是善行,是因为任何人避开邪恶到何等程度,就照着上述普世律法(21节)行善到何等程度;凡避恶如罪的人都是从主,而不是从自己行善的(18—31节)。不视各种杀人,就是敌意、仇恨、报复等等为罪的人,情况正好相反。无论他是牧师,法官,商人还是工人,凡他所做的,都不是善行,因为他的一切行为都有他里面的邪恶参与其中;事实上,产生行为的,是他的内在。外在可能是良善,但仅就他人而言,不是就他自己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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