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唯独神,因而唯独主是爱本身,因为祂是生命本身,天使和世人是生命的接受者
4.这一点在《圣治》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两本书已予以充分阐述。此处仅说明:主,即宇宙之神,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而世人与天使是被造的和有限的。主因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故是被称为“耶和华”的存在本身,是生命本身或祂本身就是生命。没有人能直接从非创造者、无限者、存在本身和生命本身被造,因为神性是一体不可分割的。相反,人的创造必须来自已经被造和有限的事物,并且这些事物被如此形成,以便神性能居于其中。
世人与天使就是如此被造,故是生命的接受者。因此,人若任由自己被误导,以至于认为他不是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就无法摆脱他是神的想法。人感觉自己就是生命,从而相信自己的确是生命,是由幻觉造成的;因为主因在工具因中只会被感知为与工具因一体。主在自己有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就教导了这一点: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祂还声称,祂是生命本身(约翰福音11:25;14:6)。由于生命与爱为一(这从1-2节所述明显看出来),故可知,主既是生命本身,那么也是爱本身。
100.由于系一个结合的结合,或一个真正的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它是互动和相互的,所以主与人的结合也具有这种性质,这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约翰福音: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 5)
启示录:
若有人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以及其它地方。这种结合是通过人靠近主,主靠近人实现的,因为有一条确定不变的律法是,人靠近主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靠近他。关于该主题,详情可参看论述仁爱和信仰的章节(TCR 336-4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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